第四百二十五章 成立公司卖参土-《重回七七种田养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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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许世彦通过郭守业,从林业局资源处申请,位于柳毛河岗顶的五万丈参土,也批下来了。

    这是去年林业局最大的一块伐区,位于柳毛河工区下游,是一片位于大平岗的阔叶林。

    土壤肥沃,黑土层厚,非常适合种植人参。

    这么大一片参地,自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再用人工清理,必须得用机器。

    可是这机器却不容易弄。

    苏安瑛找到林启越商议租借,可一参场本身也有几万丈参土,那几台机器自用都挺忙,根本腾不出时间租借给苏安瑛。

    没辙,苏安瑛只能给许世彦打电话,让许世彦想办法。

    这个倒也容易,许世彦让苏安瑛在县里注册一家人参生产加工综合公司。

    苏安瑛是最大股东,占股百分之五十二,兼任总经理。

    赵建设、黄胜利等人,占股百分之四十八,各自出任公司相应职位,苏安瑛拥有公司决策权。

    如今已经不是最开始小打小闹,几个人口头约定一下分红就可以。

    想要有长久的发展,一切就全都得走正规程序,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成立公司是必然的,只有将每个人的责权利划分清楚,才不会产生其他矛盾,才能更好的发展下去。

    公司成立之后,以公司的名义提起申请。

    得到县里批复后,将材料递交省里,许世彦从省里订购了四台割灌机两台旋耕机,还有一些相关的农用机械。

    这些玩意儿买到手不吃亏,自家参场用完了,还可以租给其他参场。

    八五年,县里除了原本的四个国营参场之外,县参茸公司还与露水河林业局、临江林业局、泉阳林业局合办的抚露、抚临、抚泉参场。

    另外还有华侨联营参场,接下来还有个华侨参场。

    更不要说,还有个乡镇的乡镇参场,各单位的参场,也都相继要上马。

    这么多参场,投资小的买不起机械,又不能全都指着人工刨土。

    苏安瑛他们公司的机械,就可以租赁出去,不用两年,买机器的钱也就赚回来了。

    机器买回来,请了一参场的操作员过来指导几天。

    黄胜利几个都挺聪明,摆弄这些机械挺溜的,于是自家参场开始动工。清林打底柴,准备挂串儿。

    这么大的参场,不可能全都指着黄胜利等人。

    所以苏安瑛直接放出话去,今年有两万丈参土出售,所有想买参土的,先上山干活去,不白干,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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