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兄弟-《重回七七种田养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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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家人勤快,捡了不少小片荒,每年都种一些糜子和黏谷子之类,正好留着包粘火勺。

    一次泡上百斤米,有时候光包粘火勺就得包好几天。

    烙熟的粘火勺捡到桶里放仓房冻上,吃的时候捡一盆回来,放锅里再蒸一下就行了。

    东北人爱吃黏的,冬天包粘火勺、粘豆包,夏天包粘耗子,黏性的食物消化慢,抗饿。

    当然也有缺点,就是胃不好的人少吃,容易烧心。

    粘火勺的豆馅儿是甜的,这年月没有那么多白糖,都是放糖精。

    粘火勺配别的菜总觉得不太对味儿,只跟酸菜绝配,所以在东北,多数时候都是吃粘火勺搭配酸菜。

    小叔子一冬天没少往家里捎吃的,今天又送回来这么多,虽说顶着名是留着办酒席的,到底家里也能跟着沾光。

    薛秀琳和魏明荣俩人也一改往日的态度,格外勤快,婆婆一说,俩人立刻就去烧火做饭了。

    苏安瑛觉得让嫂子们做饭,她在屋里闲着不像话,于是也跟着去厨房,结果被俩嫂子又给撵了回去。

    “你现在怀着孩子呢,老老实实等着吃饭就行了,这点儿活还用你动手?”

    就这样,苏安瑛被撵回东屋,陪着周桂兰说话聊天。

    那头,许世先几个也把许世彦叫到北炕,兄弟几个闲聊。

    “老五,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么?”

    许世祥之前参加了高考,但是复习时间太短,成绩不好,没考上。

    “我还想复习再考,咱爹不乐意。”

    许世祥因为高考失利的原因,前些天还病了一场,如今还是蔫蔫的,嘴角几个燎泡,一看就是上了挺大的火。

    “嗯,好好复习,明年再考一次。今年时间太短了,考不上也正常。”

    七八年夏天,许世祥再次参加高考,考上了通化农校,算是个中专。

    两年后毕业,分配到兴隆公社当民政助理。

    后来又慢慢进了财政所,转到榆树乡当了副乡长,最后进县林业工作站当了站长。

    可以说,许世祥是许家五兄弟里面,过得最好的一个。

    “三哥,你得空帮我跟咱爹说一说,咱爹现在听你的。

    你不在家不知道,他总在我们跟前儿夸你。”许世祥勉强笑笑,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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