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郑彩末日11-《大明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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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8年1月,清顺治五年,南明隆武四年,永历二年,郑芝龙海上势力中的第三等势力,郑彩的势力被金华义军剿灭,余部全部归顺郑成功,这一年郑成功完成了他从一个失意的继承者,向一个以后赫赫有名的海上霸主,国姓爷的转变。

    而金华义军的统领,浙江总督,张强则拥有了一支完全能承担海上护卫金华义军国土安全的水师。

    由一百二十艘大型福船,一百八十艘中型福船,二百七十艘鸟船,沙船,蜈蚣船组成的小型战船护卫巡逻船队组成的具有明朝特色的金华义军第一水师成为金华义军的主要海上力量。

    由两艘六百料到缴获的盖伦船,三艘四百料的葡萄牙克拉克武装商船,以及五艘二百料中型鸟船,八艘蜈蚣船组成的金华义军第一舰队则成为金华义军的主要打击力量。

    这样区分是因为第一水师主要是以明朝人为主,第一舰队主要是被俘的葡萄牙人和荷兰人为主,两种不同的作战风格,要说先进和霸道,肯定是这些西洋海上强盗比较厉害了。

    这也是张强为了安抚那些认为明朝水师厉害的下属,而自己又不想放弃西方海军先进船只和方法的妥协,同时也为了安置手中那些多的多的明朝样式的船只和明朝海盗和渔民,以及原先的水师官兵。

    经过甄别的俘虏们被分配到这两支水师队伍中,那些死忠,或者不愿意投降,负隅顽抗,或者没有什么大用,纯粹是为了混饭吃的海盗和渔民们则被送进了俘虏营,极端的被送进了苦役营。

    俘虏营根据情节和背景,会有劳作三年然后释放为民,劳作五年释放为民,劳作十年释放为民等三个等次的处置办法。

    苦役营则只有一个处置办法,劳作致死,人尽其用,当然表现良好,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到劳作二十年,释放为民,监视居住的善意处置办法。

    而那些头目,比如郑彩,郑福等人,则被关押着,什么时候有了想法,什么时候再处置,或者他们有投靠,投降的想法,可以像祁三升,马惟兴等人收为部属,他们这些人就是关押在大牢里面,好吃好喝待着,就是不能释放。

    而对于那些屠杀沿海村庄和骚扰百姓的恶劣之徒,只有一个办法,互相揭发,然后在各地公审处决。

    这一次处决一下杀了三千多人,直杀到整个张强领地的百姓和官府,乡绅们噤若寒蝉,瑟瑟发抖,再也不敢处坏水,一时间金华义军的地盘上一副国泰民安,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商业欣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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