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秀色抢餐(求追读)-《重生别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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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李为峰蹙着眉头,不好打击陶小林的热情,他在陶家借住呢,

    “还得去买桌椅,也需要钱,能不能赚回来,都不一定,那就到旧货市场吧,那儿家具便宜。”

    本来天气热,一群女生没啥胃口,就像喂猫一样,对付两口得了,可是看见冷吃牛肉的卖相,干辣椒丝白芝麻牛肉条就忍不住吞口水了。

    就连山椒凤爪的卖相,白的鸡爪,绿的西芹,啃一只,咸辣爽口,猝不及防地食欲大开。

    就连平常文静的方媛媛俨然化身连环画里的七把叉,安静成了一扫光,都争抢起来了。

    还有季小桃,又不是没吃过,也加入争抢的行列。

    有句话叫秀色可餐,现在叫秀色抢餐,秀色不重要,美食才重要。

    鲍娜也不甘示弱,一手筷子夹牛肉条,一手捏着鸡爪问:“冷吃牛肉跟泡椒凤爪我品尝到了,今晚我都要打包,但传说中的金丝炒饭呢?”

    话音未落。

    “金丝炒饭来了。”陶小林将一大盘炒饭端到了桌上。

    雪白的米粒晶莹剔透,绿色的豌豆跟葱花点缀其间,金光闪闪的金丝缠绕其上,饭香,炒蛋香混合着锅气扑鼻而来。

    “真的是用金丝炒的吗?”鲍娜迟疑不敢动手。

    安静却是直爽性子,直接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咀嚼几下,米粒的清香,豌豆的清甜,金丝炒蛋的香气,还有刚出锅的热气混合在一起,让她充分享受到美食的小幸福。

    安静含混不清宣布道:“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蛋炒饭,你们觉得呢?”

    季小桃懒得废话,而是拿着饭碗,大勺大勺往里舀,方媛媛也有样学样。

    一盘金丝炒饭,一群女生一扫而光,就跟冬天饿了十天半个月狼一样。

    鲍娜没抢到几勺,就没了,意犹未尽:“啊!金丝炒饭太好吃了,我敢说,江水所有上档次的酒店宾馆,都炒不出这么好吃的炒饭,小桃,再来一份吧?”

    “大叔说,这只是简易版的金丝炒饭,一盘得五元。”季小桃得意洋洋道。

    “这么贵?”方媛媛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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