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事实上,不仅仅是伊邪那岐,包括伊邪那美,还有诸多高等级的火遁,宇智波辰也没有见过几个,比如斑爷用的那些威力惊人的火遁。 看来,得抽个空去族长家走一趟了,就算偷,也要偷过来。 “喂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纲手不满的敲了敲桌子,她刚刚正说到起劲的时候,一抬头,发现宇智波辰居然走起神了。 “哦哦,抱歉。” “我最讨厌你们这种不注意听别人说话的人了,真没礼貌。” 宇智波辰:“......” 纲手冷哼一声,然后半仰着躺在沙发上,也丝毫不在意胸口处已经处于走光的状态。 “说实话,我最不喜欢给他们这种人治病了,半生不熟的,但又有着关系在,不好要钱,没有什么油水。 我喜欢给熟人治病,比如说你、自来也和大蛇丸这样的,有钱还好勒索。” 宇智波辰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把杀熟,说的如此理直气壮的,真是臭不要脸! 只见纲手顿了顿继续道:“还有一种,就是那些不熟的,比如你们族长宇智波山。 所以,如果他有什么伤治不了,一定要推荐来找我,反正是狗大户,我给他‘便宜’点。” 说着纲手越发兴奋,仿佛发现了什么商机:“别看我要你的钱了,其实呢,这只是象征意义的。你给钱了,表明我公私分明,同样的,如果你们族长来看病,自然也不好意思因为你的人情而不给钱,到时候我们三七分!” 宇智波辰越听越不对味,这不是“乡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帐”吗? 不对、不对,要说乡绅也该是宇智波山啊。所以这句话应该改成:乡绅的钱三七分帐。 可是,既然是三七分账,纲手不应该把自己的三十万两如数奉还吗? 因此,怎么看都是自己吃亏吧。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