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而代价,是每月最低基本工资:3万明珠币。资金另算。 陆鸿声反反复复看着这份协议大半天,猜了很久,最后放弃了: “好吧你告诉我,你究竟在这份协议里面藏了什么妖蛾子,以保证你最后自身的利益不会受到侵犯?” 徐艳抬起头,用哭花了睫毛膏和眼影的熊猫眼看愕然地看着陆鸿声:“什么妖蛾子?” 陆鸿声苦恼地说:“就是藏在协议字面下,随时可以拿出来翻盘,糊马英骏一脸屎的秘密武器!我想了半天,就是想不到啊!难道我的智商真的被人碾压了吗?” 徐艳哭笑不得:“哪有什么你说的妖蛾子!就是很简单的雇佣协议啊!” “我才不信呢!”陆鸿声说,“这哪里是雇佣协议, 分明是卖身契啊!而且只买你生命中最青春最美好的三十年,连退休金他都不管?你是傻了才签这协议吧?” 徐艳愣了一愣, 然后自失地一笑:“您能这么想我不觉得稀奇。【何不食肉糜】嘛!我懂。” 陆鸿声的脸皮一垮。 他这么接地气的人, 居然被人嘲笑“何不食肉糜”了? 不过徐艳这么一说,他也立即明白了徐艳的意思。 在这个世界,上层精英与底层平民根本不可能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讨价还价。对于陆鸿声来说,这协议或许是卖身契。但对于底层老百姓来说,想卖这身,还得有人要! 3万明珠币,作为卖身钱来说,不差了。深渊酒馆那些超凡级的冒险者们,天天在元宇宙拼命完成有钱人给的任务,那搏命钱不过也就是这点。 一个月3万工资,30年也不过才1000万。 而真正的富人——甚至都不用真正的富人,像陆鸿声这种冒牌的暴发户,偷个税漏个税什么的,税额就足够买下好几个徐艳的30年了。 陆鸿声的心中似乎有一块地方被隐隐地触动。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