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104,第两百四十三天-《稳住吧!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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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真是拿他们没办法!

    中午十二点,那三人说楼下新开了一家烤肉店,四人同行,一人免单,喊郝知恩同行。郝知恩没胃口,便贡献了自己的卡:“我就不同行了,但我给你们三人免单。”那三人手挽手唱着赞歌就走了。

    整个世界一安静下来,郝知恩连鼻子都灵敏了。

    生日蛋糕搁在不远处的茶几上。

    怕胖,她一口没吃,奶油的甜腻却幽幽地飘过来,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这是她的三十三岁生日。三

    年前的今天,金天闯进了她的人生。同

    时也提醒着她,这是金天离开她的第两百四十三天了。

    是的,在八个月前,他离开了她。也

    就片刻的安静,郝知恩接到了许歌声的电话:“我最亲爱的,生日快乐!”郝

    知恩苦笑:“好在还有你陪我一起变老。”“

    Sorry,变老这件事,恕不奉陪。昨天我去了大树小树的公开课,他们说我是他们班最年轻漂亮的妈妈。”

    “哇,小小年纪就这么会撩,将来还了得?”“

    你是不知道,大树赢得了他们年级七成女生的芳心,剩下三成都是小树的粉丝。”“

    真是比曹一逊有出息!对了,他有没有说你是他最年轻漂亮的邻居?”

    离婚至今,许歌声和曹一逊有过自己折磨自己,也有过互相折磨,都累了以后,也就学会了顺其自然。

    都说分了手还能做朋友的,代表从来没爱过。他

    们却不同。

    他们真的爱过,也真的在分手的一地鸡毛中做了朋友。

    而朋友的可贵之处,大概就在于谁对谁都没有义务,碰上了便一道吃个饭,他忙,或她忙的时候,也不必强求,更无关对过去的怨恨和对将来的惶惶不安。

    许歌声偶尔会想,她的后半生有两个贴心的儿子,有父母,有郝知恩这样重情重义的朋友,足矣。她觉得她不会再有新的爱人了,不会,也大可不必。但曹一逊不这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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