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我这是穿越了?” 秦恒躺在坚硬的地板上,愣愣的看着天花板。 随后,脸上露出了难以掩饰的不可思议之色! 穿越过来前,他是个小有身家的富豪! 随着年龄和财富的增长,他注重养生,医疗保养,捐献祈福,造福一方…… 但金钱和科技终究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袭,108岁那年,他终于扛不住了。 医生给他换上了各种新器官都没用! 因为头还在,技术没有达到换脑子的地步。 在临死前,他捐献出了自己绝大部分的身家给国家。 连身体都捐献了…… 只为跟上苍祈求一次轮回的机会。 当最后的大恐怖降临时,他挣扎着,他恐惧着…… 人死后…… 究竟去哪? 天堂? 地狱? 没有人知道…… 再多财富又如何,长得再帅又如何? 终究黄土一杯…… 百年之后…… 谁又能想起我…… 这是他最后的执念…… 前一瞬间,他努力呼吸着生命中的最后一口气…… 可现在…… 他躺在了一间屋子里的地板上,呼吸很顺畅。 他竟然真的穿越了…… 能重活一次,真好! 丝…… 好疼…… 因为心情激动,即便他已经很沉稳了,脸上还是浮现出了笑容。 结果,牵扯到了脸上的肌肉,秦恒感觉到了火辣辣的疼。 痛感袭来,他这才发现如今的这具身体很糟糕。 浑身上下都疼! 仔细打量四周,这才发现, 他所在的地方,也不是个好地方,而是一间到处发霉的石头房子。 这究竟怎么回事? 秦恒稍微一回想,瞬间各种信息在脑海翻江倒海…… 过了好一会,秦恒这才消化了这身体的原主人记忆。 原来这具身体的倒霉蛋,同样叫秦恒。 从小无父无母! 他所在的地方叫王家镇,整个镇子都姓王。 而这个倒霉蛋秦恒从小逃避饥荒,流落在此。 被一位年轻能干的寡妇好心收留做了干儿子。 家里并不富裕,属于勉强填饱肚子的家境。 可没过几年,这位寡妇就因为操劳过度,患病离世了。 还在少年时的秦恒陷入困境,被坏人盯上,胁迫着加入了一个混混帮派中。 逍遥帮! 逍遥帮的驻地在王家镇不远的王家岭上,这帮人整天游手好闲,跟着帮派里的人去镇上或村子里偷鸡摸狗,欺压百姓。 用前世的话来说,逍遥帮就是一群十足的地痞流氓。 但昨天,这个倒霉蛋秦恒却做了一件傻事。 一件天大的傻事! 一件足以令他有性命之忧的蠢事! 他把逍遥帮主昨天在官道抓获的一个漂亮女子给放了。 那个漂亮女子正是王家镇,镇长的女儿,王思香。 若是带着对方跑回了王家镇,还没事。 可问题是,这个鬼迷了心窍的小子,没带人跑掉。 两人都被抓了回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