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今天两更,我先攒几章错开更新时间,那样就不用每天上班回家匆忙码字。) 首尔地方警察庁总部。 李在华迈步下车,直奔证物科。 他在警察庁闹出这么大动静,又上电视,又上报纸,几乎所有警员都记住这张如同读者大大们一样帅气英俊的脸。 顺着指示牌来到证物科, 李在华总算松口气,那帮记者犹如跟屁虫似的,他去那就跟到哪。 幸好证物科无关人员不得入内,那帮记者们唯有望而兴叹。 李在华准备出示证件,铁门内看守的警员立刻笑着道:“原来是李检察官,有什么事吗?” 听闻此言。 他放下手:“我需要查验刘文忠的遗物, 看看是否有藏匿受害者尸骨的线索。” 警员一听,顿时露出敬佩的表情。 距离上次的槍击事件刚刚过去三天,换做普通人肯定还在修养中,现在这位年轻检察官却已经重新开始查案,怪不得人家是检察官,自己是个小警员。 “原来如此,没问题请进!” 说着,警员打开铁门,随手把签名簿递上。 “李检察官,麻烦你在上面签个字。” “好的。” 李在华接过签名簿,唰唰唰签下自己的大名,然后交给警员。 “给你,还需要其他手续嘛!” 警员摇头道:“您可以直接去证物房,刘文忠的证物编号1008611, 右边最后一个架子......” 这时, 文京浩急匆匆赶了过来。 他是老油条,对警察庁的门道很熟。 “李检, 您到刑事二组,我会带着东西过去。” 李在华也不矫情,点点头:“那好,我在刑事二组等你。” 文京浩拿过签名簿, 签下名字,问清证物编号径直走向证物房,这里他太熟悉了。 ------------------- 刑事二组。 在众多刑警的恭维下,李在华走进会议室。 十分钟后。 文京浩搬着一箱证物来到会议室。 范一国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紧随其后。 那天为了将功赎罪,就是他亲自带人去搜查的刘文忠家。 “李检,所有东西全在这里。”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