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中二宣言-《歌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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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这种综艺制作母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通告量有保障,艺人不用担心曝光率的问题。

    只要你有观众缘,星娱的所有综艺节目你都能上个遍,还能反复上,人气很容被夯实。

    不过签这种综艺公司的艺人,咖位上限都不会太高,最多就是个很有人气的电视明星,不会成为超一线的巨星。

    毕竟星娱不是那种大的娱乐公司,他们没有全渠道的推广资源,对明星的包装和推广力度和一线娱乐公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

    况且星娱的主攻方向也不是艺人经纪。

    他们公司的主业是综艺制作和电影电视制作。

    公司的核心力量都放在制作领域了,艺人经纪只是公司主业的衍生部门。

    新人签这样的公司混出名很容易,但要想更上一层楼,就难比登天了。

    想用这种综艺制作母公司当跳板,先混出名,再跳槽去大的娱乐公司发展,也很困难。

    这种公司签艺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长约,短的签六七年,长的有可能签十年二十年。

    他们会用超长的合约把你的未来事业给锁死。

    毕竟没有人愿意为别人做嫁衣。

    他们在你身上投下重磅的资源把你打造成家喻户晓的明星了,肯定会防着你跳槽。

    至少在事业发展的高峰期,他们会死死的把你和公司绑定在一起。

    如果你有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他们还会用各种手段打压你,甚至冷藏你,毁掉你的前途,直到你对他们彻底屈服和顺从。

    只要你和他们签下这纸卖身契,你的前途就要掌握他们手里了,自己再有什么想法都很难实现了。

    上一世,张北山就是和这种公司签的“卖身契”,事业发展的却不算如意。他必须按照公司给他安排的路走,个人诉求和公司利益产生矛盾的时候,他必须无条件的牺牲自己的利益服从公司的安排。

    人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不干就没通告上,没通告上就没人气,也没收入,渐渐的就会被挤到行业边缘,再无出头之日。

    这种把命运交到别人手上,处处都要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日子,张北山可是过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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