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大部分人都不可能跑的了十公里,更不要说诺曼斯了。 诺曼斯两百八十斤的体重,几乎就相当于负重跑步,一公里对她的消耗已经非常大了。 两公里估计已经是极限,陈曌的要求明显非常过分。 不过一味的跑步,效果反而不大。 跑步主要是锻炼大腿的肌肉以及脂肪,最有效的方法其实还是游泳。 游泳的时候,是会用到全身的肌肉。 要想在一个月内,减掉八十公斤,就需要疯狂的运动。 当然了,开始的两三天,诺曼斯肯定无法太剧烈的运动。 因为长期的懒散习惯,导致身体惰性。 一旦开始运动,肌肉组织会导致乳酸堆积,从而产生肌酸、肌无力,以及酸痛感。 不过身体是会自我调节的,只要习惯了这种运动,那么身体机能就会开始习惯,从而调整到最佳的状态。 这和身体素质无关,即便是两种极端的身份,宅男和运动员都是如此。 运动员如果长期不运动,那么就需要进行恢复系训练。 胖子也是一样,只要习惯了这种运动量,就会慢慢的适应。 并且相对来说,胖子有更多的脂肪可以提供燃烧。 也许胖子无法持续性的运动,可是如果只是断断续续的运动,耐力上绝对不比职业运动员差。 区别只在于意志力,运动员的意志力无疑非常高。 运动员的意志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更不要说早就已经习惯了懒散生活的胖子。 所以陈曌只能采取这种逼迫的方式,让诺曼斯动起来。 “停下来休息一下,吃两颗苹果,补充一下体力。”陈曌说道。 “今天的运动就到这里,我已经累的站不起来了。” “想要鸡腿吗?”陈曌拿出一根鸡腿,这是从厨房里拿出来的。 诺曼斯咽了口口水,眼中迸发出饿狼的光芒。 她已经两天不知道肉味了,现在陈曌居然当着她的面啃鸡腿。 “我需要怎么做?” “一千米自由泳。” “我不会游泳。”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