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银行故事-《重生之工业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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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先搁着吧,等到东华有那个实力再说。

    第二件,蓝星某银行业务许可证1件。

    陈立东点击这个许可证时,竟然收到提示,请确定该证件使用地域:(1)华夏;(2)苏熊;(3)山姆;(4)尼德兰;(5)不列颠;(6)狮城。

    这一溜选择题把陈立东搞懵了:苏熊已经解体了,给搞个苏熊时期的许可证估计没人认吧。

    山姆、尼德兰、不列颠、狮城都算是发达国家,弄哪一国的呢?

    在国外去开一家银行?去掠夺他国财富?好像也没有什么意义。

    况且,自己这点连皮毛都算不上的金融知识,驾驭不了啊。

    反复掂量,陈立东果断的选择了华夏。

    然后,他的手里就出现了一个卷宗,首页竟然是:隆兴商业银行股份转让证书。

    卷内资料有向当时的金州市政府提交的申请资料,市政府的批复等等。

    这家银行股权的受让人竟然是自己的爷爷陈东武。

    陈立东再次懵逼了:系统你搞哪样?这是玩梦想照进现实吗?

    他只好给孙镇远打了个电话,就说手下人在旧货市场淘到了隆兴商业银行的股权转让书和相关档案,问姑父知不知道这家银行的事情。

    没想到,孙镇远还真晓得这件事。

    原来在民国时期,金州百十来家商户为了方便生意往来成立了一所商行,进行存储、借贷、汇兑业务。

    在东北被太阳国占领时期,商行改名为隆兴商业银行,大股东由洋买办担任,主要经营太阳国大商社的业务。

    太阳国二战失败投降后,大股东卷款出逃国外,导致隆兴银行一蹶不振,也幸好当时银行客户主要是满伪方面,也是当时被打击的对象,使这家银行能够苟延残喘。

    解放后,隆兴商业银行的股东们尚未恢复元气,却又面临着“共产共有”的局面,无奈之下部分股东将银行股份转给了与新朝政府关系深厚的陈东武,使陈东武成为了这家银行的大股东。

    根据卷宗显示,当时陈东武占有的股比已经接近75%,另外还有两家股东分别为:北州矿物股份有限公司,北州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占股百分之十几。

    孙镇远说,这两家公司曾经属于太阳国,改朝换代的背景下两家公司的权属未定,也未能派人参加银行董事会议。

    孙镇远在电话里遗憾地说:“那些股东转让股份给你爷爷,其实是转让给人民政府的。

    你爷爷当时是代表人民政府收购他们手中的股份,股份整合后还要实行公私合营,代表政府开展金融业务。

    不过后来金州市撤销,成立银行的事情也被搁置,那些卷宗放在我的手里。

    那年我和你大姑回家时曾经带在身上的,后来被人给顺走了,没想到还能找回来。”

    陈立东看着手里这卷东西,心中感叹系统的神奇。

    同时他在想,如果选择别国的银行,会弄出一个什么样的传奇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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