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一般情况来讲,自由佣兵常常都是些上了年纪又或者身体上残缺,没有雇佣兵团队肯要的,才会迫不得已去当自由佣兵。 毕竟在枪口下混饭吃,危险程度根本就不用废话,在这种情况下, 谁不想让自己的生命保障最大化。 这个格罗斯夫既没有缺胳膊少腿,年纪又没有七老八十,而且资历完全够硬,按理说应该是雇佣兵团队抢着要的好苗子,完全没有任何当自由佣兵的必要啊? “是啊,怎么看你也不需要当自由佣兵,这是为了什么呢?找个雇佣兵团队不好吗?没人要你?那你干脆加入我们的佣兵团队得了。”说话的是熊二,他也有和林凡同样的疑问,好奇这家伙为什么会是个自由佣兵。 格罗斯夫一脸的黯淡,叹气道:“我原来是在雇佣兵团的,可惜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某些问题被佣兵团给开除了,我是跟着那个朋友一起离开的,就在刚才,我那个朋友被炸弹给炸死了。” 林凡和熊二一下子对格罗斯夫高看了好几眼,为了朋友能做到这种地步,真不多见,这种人是值得信赖的,要是他真没地方可去的话,单凭这点,林凡倒是不介意他来自己的天堂雇佣团。 熊二闲不住,又问道:“你两次攻进过格罗兹尼?” 见格罗斯夫点头,熊二又问,“我猜猜,巷战对吧,惨烈程度不用多说,我大致可以猜到。” 格罗斯夫抬头看了熊二一眼,诧异道:“你也经历过?” 熊二笑了笑,没有做出答复,但意思表达的却很明显了。 这倒是让林凡略路吃惊,他都不知道熊二居然还有这般辉煌往事。 熊二脸色不是很好看,欲言又止数次,终还是开口道:“当时称得上是我参军后参加过的最惨烈战争也不过。” “第一次是去送死,我们连队一百零二个人,死了七十三个,残了十个,我受了三处枪伤。”说着话,熊二掀开衣服,只见他胸口处,左腿处,后肩上,各有一处碗口大的狰狞枪伤,通过伤疤依稀可以推断出当时他受的伤得有多惨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