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那十四个人应该真的是民兵,看上去没有丝毫警觉性与纪律性,更别说有掩饰行踪的打算了,就那样直直地冲到了对面饭店的近前。 在离那个饭店大约二百米的时候,一个人冲着那饭店大门开了枪。 有人一开枪,其他人就跟得到信号般,纷纷举起手里的枪开始对大门进行扫射,林凡可以看得出这群人真的很外行,连最基本的压枪都压不住,子弹的着弹点乱七八糟。 那个扛着火箭筒的家伙则更离谱,扛着个火箭筒边跑边操作, 一扣下扳机,直接被巨大的后坐力给震得翻了个跟头,二百米不到的距离,在林凡看来,闭着眼都能打中的目标。 结果枚火箭弹擦着阁楼掠过,瞬间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林凡在旁看的心惊胆战,自己要救的目标就藏在对面的阁楼里,别武装分子还没发现就被火箭弹给一炮轰死了。 他们的白痴打法,在费尔斯和林凡看来完全是找死,果不其然,这十四个人手中的武器几乎同时打完,在他们低头换子弹的空隙,对面街道的饭店里终于开枪了。 成串的子弹从窗户后面飞射出来,扎眼的功夫那十四个人倒下了一般,剩下的没几个则给吓傻了,连枪都不要,扭头往不同的方向跑去,可他们跑的再快也绝不能跑过子弹,迈了没几步,十四个人全军覆没,没一个活下来的。 林凡看的直摇头,费尔斯骂道:“这群蠢蛋,纯粹作死,屁作用没有!” 说完后又叹了口气,惋惜道:“这群家伙都是平民,连最基本的开枪常识都不会,其中一个我还认识,是附近饮料店的店员,哎,他们这死送的毫无意义。” 说完之后,他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屋顶,然后拍了拍林凡的肩膀,道:“武装分子的下一步行动很有可能是占据屋顶,你得提前做好准备。” 林凡凝神听着费尔斯的话,见瞄准镜里有个拿枪的黑人想通过楼梯上到阁楼,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机,响声刚响林凡便意识到自己闯祸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