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鬼薪于骊山!(求订阅)-《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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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禄面露凝色。

    他迟疑了片刻,才出列道:

    “回陛下。”

    “秦落衡现为官大夫爵,已满足减刑要求,他所受的刑罚有财产刑、身份刑、流刑、劳役刑、肉刑。”

    “按律都当从轻处罚。”

    “财产刑免去,即两盾不再赀罚。”

    “流刑,就是流放,把犯罪者发配到战区或偏远地区。”

    “流刑自古以来都不算什么重刑,大多是用于稳定地方,若是从轻处罚,当免‘迁’,改‘罚赀’,即罚一盾。”

    史禄在提到流刑时很拘谨。

    他为应付朝堂形式,是提前就做好了准备的。

    流刑是当今陛下用的最多的刑罚。

    大秦现有流放地三个。

    一个是房陵,当年吕不韦、嫪毐的遗族,及前段时间才流放过去的末代赵王赵迁都是流放到了此地。

    第二個为蜀地,吕不韦及门客都是被发配到的蜀地。

    第三个为临洮(tao),位于北疆的狄道,当年长安君成蟜叛乱之后,其党羽竟皆被发配到了此地。

    吕不韦、嫪毐、成蟜,都是陛下不喜之人,他心中略显紧张,唯恐提到流刑时,让陛下想起不好的事,但他也不敢刻意加快,就担心适得其反,反倒让陛下起疑。

    好在是他多虑。

    他继续道:

    “劳役刑,从轻至重,为候、司寇、隶臣隶妾、鬼薪白粲、城旦舂,若是从轻处罚,只能由城旦舂,减至鬼薪白粲,即被罚入山打柴以供祭祀鬼神,或做土木工作等苦力。”

    “肉刑有笞、黥、劓、斩趾。”

    “从轻处罚,当从‘黥’降为‘笞’!”

    “只是身份刑,臣不敢妄言。”

    “大秦身份刑,为夺爵、废、收孥。”

    “按律秦落衡刑罚当为‘废’,即爵位官职一律废掉,而且当是一撤到底、永不叙用,若是从轻处罚,就变为了‘夺爵’,即只是免去爵位,但臣不知当不当免去其博士官职。”

    “还请陛下裁定。”

    嬴政漠然道:“自当一律免除。”

    这时。

    李斯出列道:

    “臣认为当保留博士官职。”

    “秦落衡情况特殊,他非是先授官再犯法,而是先触法再被授予的爵位官职,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军功爵制有其特殊性,秦落衡现已是大秦博士,也满足了减刑条件。”

    “他的情况不能按正常情况而定。”

    “若是爵位官职竟皆夺掉,冀阙上张贴的告示,实在难以服众,民众不了解真相,也不清楚事实,稍被人蛊惑,便会认为是官府在刻意包庇,这并不利于当前人心稳定。”

    “若是只夺爵、不夺官职,那秦落衡便成了领着六百石年秩的刑徒,自古以来也没出现这样的情况,臣建议,秦落衡官职保留,但俸禄等一律夺掉,只留一个虚职。”

    “待其获得军功,或以其他方式恢复正身,官府再将其博士官职免去,到时,他恢复身份后依旧是普通黔首,并不会有任何不同,往后也可继续按律法判处,不会再出现今日这种情况了。”

    嬴政额首道:“那便依李斯所言,夺爵、夺秩、夺一切博士官职的利害,仅保留官职,待他恢复正身时,便是律法拨乱发正之时,秦律不当再出现这种异数。”

    李斯面露惶恐道:

    “臣失察。”

    “臣定下去严审律令条文,绝不让此等情况再出现。”

    “请陛下监督。”

    嬴政看了李斯一眼,问道:“那秦落衡现在当如何判?”

    李斯主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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