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沧桑的老人-《红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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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种地的,力气比姜云志大得多,但姜云志现在的身份不同了,让他有些畏手畏脚的。
“过去吧?一会儿我再去刘阿婆和陈老丈家里去一趟,让他们也过去。”
“你们当初都帮了我和奶奶不少,现在我做官了,有能力了,总得带着你们一起吧?”
“况且,您和刘阿婆都没有子嗣了,总得有人帮你们养老送终吧?如果不嫌弃的话我愿意。”
刘阿婆和王老丈有点儿像,都是独身一人,之前姜云志还好奇他们两人为什么没有搭伙过日子,但是却没有得到答案。
至于陈老丈就有点儿不太一样,他有老婆,也有儿子,也都没死。
这么说也不对,大儿子死了,和王老丈的大儿子一样,不过他还有个小儿子,今年才十岁。
四十五岁的老来得子,也算是不容易了。
“那你问问他们吧,他们要是去那我也去。”最终,王老丈给了个最常见的说法。
长乐坡的民风还算可以,因为这里最靠近长安,在隋末的时候都被征了一波兵,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青壮也有,但大部分都搬走了。
作为平民百姓,有时候靠着天子太近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们怎样我就怎样,这可能是寻常百姓在遇到事情时最普遍的答案了。
“那我就权当您答应了啊,我再去刘阿婆他们那里走一趟。”
姜云志知道不能给他们犹豫的空间,既然有个口子可抓那就得赶紧定下来,不然的话这个这么说那个也这么说,事情往往就会不了了之了。
说罢,姜云志把镢头塞到了王老丈的手里,转头跑到了白蹄乌身边,跨上马绝尘而去。
“唉,当了半辈子鳏夫,临了临了,得了个好报应啊……”
看着白蹄乌扬起的灰尘,王老丈喃喃自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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