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唐莫晨在一旁笑着说:“这个嘛,以后,你也要经常吃,因为,只有在这种时候,你才能好好享受那一种美味。”听了这话,夏之晴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看来以后做菜的时候,就让唐莫晨动手,自己倒是十分机智。 唐莫晨对做菜细节把控倒是十分熟练,连需要多大的火候,多少佐料,甚至多少油,炒多久都十分讲究。 一桌子丰盛伙食在两人半个小时的战斗中消失殆尽,唐莫晨连汤都没有放过,风卷残云过后,夏雨开始收拾碗筷,唐莫晨自然是回到了自己屋里。 “遗憾的是没有酒,下次出去可以带点酒来品尝品尝。” 唐莫晨只在书中了解过酿酒的工序,来到地球,他还没有正式喝过这里的烈酒。 夏之晴洗过碗,收拾好屋子之后,见唐莫晨从屋里拿出了一个手机盒。 “这是干嘛?”见唐莫晨将手机盒递给自己,夏之晴不解的问道。 “下午出去逛逛,发现自己手机丢了,便买了两个,宝剑卖与烈士,红粉赠与佳人,权当你对我这些天的照顾。”唐莫晨道。 “谢谢你,可是我有手机了呀!”尽管夏之晴特喜欢,可是教养告诉她不能拿唐莫晨的东西,这东西拿了,以后就扯不清了。 “有灯掌在暗处,有钢使在刃。已经买了,退不了的,你若不要,我明天就拿去当废品卖掉。”唐莫晨故意说道。 “啥?有你这么败家的?”夏之晴很想飞过去一“锭子”(拳头),败家玩意,真不愧是有钱。 “买成多少钱啊,这么当废品卖可不得亏死,你真的很会做生意。”夏之晴讽刺地道。 “是吧,我也觉得我有商业天赋,将来随随便便搞点事情都能惊天动地。”某些人极度不要脸。 夏之晴心里暗道:“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这一锤下去你可能会没命,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不过表面却不动声色。 “痴人面前说不得梦,这家伙是真能败家呀,出去逛了一次,转眼一万多块钱就这样没了,以后还是尽量让这家伙少出去,像他这么挥霍,哪怕身价上亿也迟早有一天会被他亏空。”夏之晴只能暗自心疼,肉疼…胃疼,全身都疼。 “本来无功不受禄,在唐莫晨再三劝说下…盛情难却。”为了不让这家伙败家,无奈夏之晴只好收下,她是真怕这傻子转手当废品卖了。 唐莫晨自然是不知道他在夏雨这里又多了个称号,败家。若是他知道,也只能无奈的摇着头道:“唯女子与圣人难养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