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凡尘难渡-《恶魔女友总想吃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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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对师父撒了谎,他没有去泉州,因为那里太远了。
有师父在的地方,就有一种家的归属感,他一走远路,就会想起师父来。
况且师父一生都没有子嗣,老之将至,总得有个人送他走完最后一程吧。
所以,苍云没有走远。
他和伍晴在胧泉山附近的一个小村落定居了下来,那里人烟罕至,男耕女织。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村民们天然而纯朴。
伍晴养蚕,织布。他在村子里,用师父教他的手艺搭台唱戏。
一到晚上,前来听戏的人就会围着一圈又一圈。
小孩们总是会看着那活灵活现的人偶,连连称奇。
村子里的人虽称不上热情,但也不排外。
苍云和伍晴搭建木屋的时候,邻里出了不少力。
或许,人心向暖,在这乱世之中,人也会抱团取暖吧。
苍云依稀记得从私塾里学来的一句话“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乱世之中有佳人相伴,他很满足了。
只是有时候,他会回剧院看上一眼,混在人群中听听戏,给唱戏的班子些许赏钱,远远地看那个老人一眼,然后悄悄离开。
离开的时候,总是要小心翼翼,像做贼一样。
这份感觉让他说不出地落寞。
苍云害怕师父突然叫住他,更害怕自己听到师父的声音后,落荒而逃的样子。
而事实上,有很多次,老人就隔着幕布,静静看着他。
正如伍晴从人海中来,站在人群里听他唱《金鳞记》时,他隔着幕布看着伍晴一样。
他奔跑的样子,侧身躲避人群的样子,都和老人记忆中一样。
“阿云,我给你做了件新衣裳,快换上吧!你之前的那件衣服都破得不成样子了。”
伍晴将床单晾在了邻居特意为她留出来的地方,笑着对苍云说道。
“破了也没啥,补补还能穿。”
苍云蓦然想起了师父,他最常穿的那件褪了色的青色马褂,打了不少补丁。
“今天是七夕节嘛,不一样的。”
伍晴笑着脱下苍云的外套,为他换上了一件崭新的秋装。
“今天是七夕节啊!”
苍云恍然大悟,私塾里教书的老先生一本正经地讲着七夕节来历的样子,仿佛还历历在目。
七夕节的本质是乞巧活动,即女子秀针线活的节日。
织女是心灵手巧的编织女神,古代的女红主要就是针线编织,女生们在七夕希望以织女为榜样,祈求乞巧女神赐予她无双的智慧。
从自然节气来讲,七月初七接近立秋,是着手换季的时节,女人们便开始在这个时候准备秋冬服装。
“是啊,七夕节。”
伍晴挽着苍云的胳膊,依偎在在门前,看着满天星斗。
夜间微凉,门前的小河在月色下静静流淌,银星坠入了河床。
苍云换了新衣,轻摇着小扇,为伍晴驱赶蚊虫。
风柔柔地,伍晴眯着眼,想在他怀中入眠。
《金鳞记》里张珍和鲤鱼在一起后,生活应当也是如此。
村落中,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白色的烛光,女人和老人们坐在门前闲聊着,拿着竹扇驱蚊。
在田里劳作了一整天的男人们,回家的路上披星戴月,陶渊明大概是很能体会这种感觉的。
毛孩子们追逐着萤火虫,在巷子里窜来窜去,时不时传来大人们的呵斥声。
远远的地方能听见犬吠,田野里的瓜果散发出甜蜜的香气。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伍晴仰起脸,看着天空中隔着银河两岸的双星,诗意兴起。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苍云突然有些庆幸,当初在私塾里,教他古诗词的老先生还算和蔼,比教他珠算的臭老九要和善许多。
师父在小时候告诉他,人死去后,就会飞到天上变成星星。
苍云偶尔会想啊,这璀璨的星河里,哪里能找到爸爸妈妈呢?
“晴儿……”
苍云看着星星,轻抚着妻子的头发。
“嗯?”
伍晴侧过脸,很是天真地看着他。
“没什么,就是想叫下你。”
苍云微微一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那从人海中走来,发着光的女孩。
生日宴会上,穿着碎花洋裙,朱唇点绛的女孩。
现在的她,应当也化作了一颗星星,在夜空中孤独地闪亮。
伍晴枕在他的胸膛上,一脸幸福。
她的笑,和他记忆里那个文静羞怯的女孩一样。
“以后别那么累了,多休息。”
苍云握住了妻子的手,她的手已经不复当初的光滑白嫩。
那本该执笔舞文弄墨的手,已经生了一层厚厚的茧。
“没事的,我挺喜欢女红的。”
伍晴娇声说着,明亮的眼眸充满了灵气,像未经人事的少女。
“邻居家的阿婶,女红做的特别好,帮了我不少忙。”
“那到时候得好好感谢人家。”
……
疫病,悄无声息地到来。
“邻居家的阿婶病倒了,村子里的老郎中说她整个人都没了生气。”
伍晴有些担忧地挽主了苍云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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