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为什么要写在脖子上,也许是因为那是人身上永远也看不到的地方吧。 一个是在夜场陪酒的妓女,一个是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混混。 他们的爱情,是两个一无所有的人,开成的芬芳花朵。 电影看完了,孟笛蓦然问道:“能说说你为什么喜欢这份工作吗?” “在没有做这个工作之前,我只见过田园犬,但是现在,我知道了金毛、泰迪、萨摩耶、阿拉斯加……” “贵族狗比土狗看起来优雅体面一些。它们标致极了,拟人一点就是“文质彬彬”,“英俊潇洒”或者再有范一点的词儿。只是它们为了得到肉骨头而趴在我身上乞食的样子都一样的卑贱,眼里蓬勃的欲望让人觉得可怜。” “不过,服务业总是需要高素质人才。”她嘿嘿一笑,孟笛总觉得她的笑声有些凄惨。 “看到那些正人君子卸下伪装的模样倒也挺有趣。我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有事业有成的老板,有家道中落的富二代,有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也有自诩为上流人的精英白领,甚至还有某些官场上的达官贵人……” “呐~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苟且活着的人都有这么多。苟且是一种生活态度,是种在灵魂里的,它与生活方式无关。” “苟且是一个强大的奴隶主,人在它面前会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屈服的奴性。” “小姐也会有这么多哲学可以讲嘛?”孟笛也笑着点了根烟。 燕柠白了他一眼,然后说:“我是很有原则的,我和其他同行的姐妹不一样,嗯……姑且叫做姐妹吧。我不做学生的生意。” “因为他们还比较干净。”她顿了顿,又继续说:“就和那时候的我一样,我也干净过。” 她穿好了衣服,孟笛在旁边默默看着她,看和她把那曼妙的身姿遮盖上。他始终觉得,那娇柔的身子已经伤痕累累了。 “怎么?好看吗?”燕柠撩了撩耳边的长发,媚眼如丝。 “好看。”孟笛点了点头,盯着她脚踝上的一根红绳,眼角有些滚烫。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燕柠笑着说道:“下海系红绳,从良断青丝。”然后她理了理那乌黑柔顺的头发。 古时候的女子因为生活所迫,就不得已到青楼谋生,红绳系足是代表她们身上的最后一件衣服,代表着她们没有舍弃尊严,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底线。 等到她们从良之时,便会剪短蓄好的长发,洗心革面从新来过,这样过往的熟人见到了她,就不会提到过去。这就是“下海系红绳,从良断青丝”的来历。 当然也有一说是月老牵下的红线,若是男子为她心爱的女孩儿在脚踝上系上了红绳,便代表着一生不离不弃。 至于现在么,大概女孩子们在脚上系红绳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看吧。 “那,可以解开这个红绳吗?”孟笛很认真地看着她。 “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社会需要我们这样的人。”燕柠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她穿好了衣服,站起身对他说:“记得还钱我,你在酒吧里打坏的那些东西都是我给你赔的,因为你,我取消了今天的预约,少接了几单生意。还有,住在我的房间也要交房租。” “欢迎你下次继续光顾我的生意,我给你打八折。”她笑吟吟地说着,然后离开了房间。 在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她又停下来,看着他说:“对了,醒酒汤喝了吧,虽然已经不需要了,但我做这个东西花了不少时间。” 然后她就穿着婊子特有的露背装,踩着高跟鞋出了门。只留给孟笛一个窈窕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下一秒钟就会摔倒在地上。 孟笛倒在了床上,她脚上的那一根红绳刺痛着他的神经。 从前的日子,总是过得很慢,随便伸手一抓就能握住,摊开掌心就是一片落英缤纷。而长大后,时间似乎也加速了一般,怎么也追不上。 初一的时候,大概也就是女孩情窦初开的年纪,男孩子也会有暗恋着的女孩。 也许会有小孩子们不屑地发出嘘声。毕竟笛安的《告别天堂》里也这么说了:“现在的孩子恋爱从小学开始,大一点的孩子可能会讨论杰士邦和杜蕾斯哪种质量会更好。这说明时代在进步,是好事。” 但对孟笛和燕柠来说,他们的青春还停留在牵一牵手就会脸红的阶段,从前的日子过得是很慢的。 我们的父辈,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加慢,就像木心老先生写的《从前慢》一样。“从前的日子过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现在的燕柠让孟笛想到了他在高中时期很喜欢的那本《告别天堂》,他不自觉地把燕柠和书里那个叫做方可寒的女孩子联系到了一起。 小姐又怎么样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活法。这个职业存在了上千年,就说明有它存在的道理。说得经济学一点,就是需求决定了供给。这是市场的要求,不是吗?说得哲学一点,就是“存在即是合理。” 人的欲望是无法消除的,这是本性。或者说这是人体的基本职能,就像货币的基本职能是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一样。 但孟笛始终觉得,人要是被这种本能支配了,那和只会繁衍的牲畜也就没有多大区别。 孟笛迷惘了,他唾弃自己的行为。他知道他和燕柠都违背了道德的约束,所以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自己肩负的荣誉和心中坚守的信念。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