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论心定罪-《三国:开局带着曹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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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侯兰对答道:“以《春秋》“微言大义”为依据。论心定罪,以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是否符合儒家忠、孝!”

    夏侯兰对答如流,符合此时的社会主流,但是刘云却面色古怪,不置可否。

    蔡文姬也觉得夏侯兰回答的没毛病。

    因为《春秋》是汉代的“宪法”,具有凌驾于各种法律形式之上的最高法律效力。

    《春秋》是圣人孔子所编,其上的微言大义,是儒家的圣经,刘云身处这个时代,不可能去品评春秋的权威性。但是这中间就有一个巨大的问题——论心定罪!

    不是论证据定罪,而是论心定罪。

    一个罪犯,如果你的行为符合春秋大义,比如行侠仗义,比如劫富济贫,就能够随意杀人?甚至可以免刑?

    刘云决定要改变夏侯兰的法律观念!要给他灌输论证定罪!

    不过,思想的改变是最难的,刘云打算多与夏侯兰接触,重新制定梁郡的司法程序和众多法律令条。

    别的地方他管不到,但是梁郡一定要按自己的来。当然,刘云也不会傻到直接去推翻封建律法的根源,他只是对汉律进行调整修改,然后依法行事,提升法律的权威性。

    经过这几年,刘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现象级问题,那就是宗法与国法的冲突问题。

    他发现宗族拥有一个极大的权利,那就是他们的族内法律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一个家族的族规,怎么能够越过国法!

    这就是私刑私法,宗族不仅掌控着族人的资源分配,竟然还掌握着族人的生死,让宗族之人先有族再有国。

    刘云要想树立法律的权威,第一件事,就是要让国法高于宗族私法,任何宗族族规的制定,都要在不违背汉律的基础上施行。

    这一点相当难,这几乎是在与整个社会体系对抗,但没办法,这是与宗族抢夺权利,让社会提前进入法治社会。也就是说,刘云会被挂上法家的标签,从此成为天下儒门的死敌。

    现在刘云还没有这个实力,他得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同盟,能够对抗宗族力量的同盟。

    目前他还找不到这个同盟,西方是用资本,他不知道现在的大汉用什么可以与宗族对抗,但光凭武力,目前还不行。

    夏侯兰不知道刘云的忧虑,刘云也不敢跟他说。

    离开了官学区,刘云便开始视察南城商业区和西区的住宅区,这两个地方基础建筑已经基本完备,刘云要在商业区进行官方商业行为,带动和规范私营商业,这也不能一蹴而就。

    商业区建两条街道,从北到南平行排列,街道两旁各种空置的房屋门面,目前没有任何人过问,人们的生活还都是在老城区。

    刘云规划的东街和西街各有不同功能,同一条街道,也有不同行业划分,在东街北第一栋房屋,上书“郡营农产”几个大字,这大字是由刘云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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