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所以我想让林氏和亿达合并。” 李志点点头,“嗯。” 林芳有点好奇,李志居然没有任何惊讶。 李志没说话,在思考把林氏并购后的利害。 车里两人都没说话。 许久后李志皱眉道:“合并可以,不过林氏目前的资产超过亿达很多,而且亿达的资产结构很复杂,虽然名义上我是大股东,但是实际控股人是吴辉忠,而我只是代理,况且李氏集团也投入到了其中,不过不管怎么样的资产架构,整个集团的运营都是我一个人做主导的。” 林芳是从底层拼上来的人,李志的话她听明白了,合并可以,但是想做大股东是不可能的。 而且亿达中吴辉忠是整个亿达最大的股东,但是吴辉忠相信李志更有办法运营起亿达,所以他模仿了一下私募基金的模式。 吴辉忠也不是把钱直接交给李志的,而是让李志成立一个私募基金组,这个和吴辉忠在m国玩的一样,那时候他做操盘手,就有属于他的私募基金。 不过回到国内后怕没有人管理就把钱款退回到客户手里,就算是现在那些人还会经常给吴辉忠打电话,让他来做这件事。 林芳知道会是这个结果,都是这时代的强者,在谈论到生意和金钱的时候,平日的感情可以暂时放下的。 起码李志是这样的人,但是林芳毕竟是女人,她还是有些感性的,心中微微有些不悦,她知道李志清楚自己的感情,可是此时李志的神色完全的冷静,她有些心寒,但是眼前的形式必须让她做出一个选择。 林芳仿佛置气一般道:“我未必怕了他们谁,倾尽所有,林氏也是能拿下本芬的旧城改造!” 李志神情平静,“林氏若是倾尽所有确实可以拿到这次的项目,但是值得吗?作为一个企业家你这么说话是不理智的,我们要做生意、做企业其根本是求利润,不管是眼前利润也好还是长久利润也罢,都要为这些做准备,如你所说林氏可以拼个弹尽粮绝,可是林氏也彻底消失在了商场,你觉得会有人敬仰你?到头来只能说你是个不懂事的女人罢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