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宝丽金亚洲总裁上门-《我是第五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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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周惠敏是为了钱跳槽吗?

    这种说法心里明白就行,拿上台面就不合适了。

    “是这样的,阿劲你也知道,我跟老汤虽然不是同一个公司,但我们一直是好朋友。

    我听他说你打算在小日本发唱片?”

    郑东汉兜兜转转,终于说到了他找何劲的正题。

    并且,这家伙不愧是香江第一个当上国际公司大区域负责人的人,这拉关系的本事简直一流,几句话,便开始阿劲阿劲的喊了起来。

    若是不知道的,恐怕还以为他俩是多年好友呢!

    而事实则是,何劲虽然见过他几次,但并没有打过交谈。

    以前一些活动遇到,也就打个招呼的关系而已。

    “一张单曲!华星在小日本的发行渠道缺乏,我的外语唱片合约没在他们手上,所以打算找个公司合作发行!”

    心里暗骂了一句汤正川吃里扒外,面上何劲却是实话实说。

    这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就算宝丽金知道也没啥。

    他们难不成还能阻止自己跟其他公司合作不成!

    “不知道我们公司有没有荣幸能跟你合作?”

    郑东汉直接说出了他的目的。

    接着或许知道何劲不一定会同意,他说出了他的筹码。

    “我知道阿劲的专辑基本都是用自己制作,所以我们不参与你的制作,只参与发行。”

    听到这话,何劲不禁认真的看向他。

    发行公司没有版权,只有发行权以及分成。

    宝丽金居然能给出这种条件!

    也是这个条件,让何劲忍不住认真思考了起来。

    一般而言,歌手的歌曲版权都属于唱片制作公司。

    像何劲这种自己创作的歌手,相对这些普通歌手,在版权上自然要好上不少,他们可以跟唱片公司共同拥有这张唱片歌曲的版权。

    也就是说,何劲所有的歌曲,华星有权利找一个歌手进行翻唱改编,而何劲自己也有权经行翻唱改编并进行发行。

    只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唱片公司的版权占比更多,所以他们能授权任何人进行翻唱。

    而何劲自己则不能,他不能授权他人创作,只能自己改编或者自己演唱发行。

    而现在,宝丽金居然放弃版权,只要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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