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四十六章 人力不可抗拒-《遥望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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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瑶松了口气,她并不是不想帮郑玉宁,只是现在为时已晚。
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国际贸易中,有一项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 clause)。
依据《公约》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
但他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
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郑玉宁如果去年遇到这种情况,那绝对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与客户据理力争,现如今么……
客户肯定不会接受这种说法。
原因是,这批货本该在年前出运!
如果没有延期,那么就不会遇到大雾封港。
造成出货延期,郑玉宁应当担负起一部分责任。
到最后,责任还是在她身上。
既然是郑玉宁自己造成的,没道理让林瑶来帮她擦屁股。
林瑶可不希望以后有收拾不完的烂摊子!
很快,总经理室里传来了林云的咆哮。
林瑶丝毫不觉得意外,甚至悠哉悠哉地喝了一口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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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个郑玉宁,又给我整些幺蛾子!”林云愤怒的瞪了郑玉宁一眼,“你早不说,晚不说,非要等到我告诉李先生,船已经开了,你才来告诉我船没开!而且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你说你,让我怎么和李先生交待?”
郑玉宁被她吓得脸色铁青,嗫嚅道:“我也是才知道,货代说,大雾封港是天灾,不可抗力,客户怪不到我们头上。”
事到如今,谁还听得进去这种话?
郑玉宁的话还未说完,林云就怒声打断了她,“这批货原本答应了李先生年前出的,现在都农历两月份了,你跟我说不可抗力?”
确实说不过去……
郑玉宁小声辩解道:“之前,是赵先生他们厂里……”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才拖到现在,所以,与她无关。
林云一听到她说“之前”,陡然暴怒,“你还有脸提之前?要不是你……要不是edward出面,李先生怎么可能同意延期一个月出货?现在一个月期限也到了,你才来跟我说大雾封港?”
郑玉宁低头不语。
“你不很能说吗?说啊!”林云凶恶道:“答不上来了吧?不论如何,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
几分钟后,郑玉宁红着眼眶走出总经理室。
她很茫然,大家都是同样每天按时上下班,同样一人一个客户,怎么人家能顺顺利利的。
她的客户像吃了炸药似的,整天暴跳如雷,她的供应商拽得跟什么似的,牛皮哄哄,而她自己像个小媳妇儿似的,两头受气,窝囊极了!
为什么会这样?
她看了眼气定神闲的林瑶,心中的不平衡感更甚!
凭什么林瑶一个人抓着所有的好客户,却把最难搞的客户塞给她?
对!
一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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