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两日之后。 九州墟,广陵城。 大殿之中,秦墨微微皱着眉头。 “如此看来,扬鼎应该已经被赵昊取走了。” 他对这件事早有预料,毕竟赵昊是诗词魁首,还击穿了整个诗词大项,身边又有凰禾的那种高手。 但他还是难免有些不满。 赵昊! 又是赵昊! 怎么每次都是他在坏事啊? “墨哥哥,你别皱眉……”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 秦墨循着声音看去,便看到了南子溪温婉的笑容。 她脸色有些苍白,一日的虚空行走,她受了不少的皮肉伤,不过又用丹药养了一日,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 看见南子溪,他心情不由好了一些。 倒也不是什么都不顺,这个懂事的女人,让他的人生走了不少捷径。 这么多年过去,还是对自己不离不弃,秦家祖传夺魂术,果然恐怖如斯。 “没事!” 秦墨笑了笑:“传国玉玺无人能得!咱们此行,只要能窃取国运给我们的孩子,那便是唯一的赢家。” 根据秦家先祖的记载,和他上次的经历,他对九州鼎的秘密已经弄清了不少。 这里,可以说是一方世界。 也可以说,就是那段断层的历史。 得到九鼎会有什么结果他不太清楚。 但他知道,每三鼎汇聚,就会触动九州之怒。 他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但却能清楚地感受到,这便是九州鼎的怒火。 九州鼎因何而怒,他不太清楚,但隐隐感觉可能与那段消失的历史有关。 每次九州之怒,几乎必杀一个人。 即便是至强宗师,也很难扛得住一个时代的怒火。 想要豁免,修为再高都没有用,就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击穿文会的某一项。 魁首当然也能有所豁免,但也至少付出半条命的代价。 也就是说,想得毫发无损地取得九鼎,就需要三个人分别击穿文会三项, 并且同时出现。 这很明显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世界上没这么多天才, 即便有这种天才,在九州鼎面前,彼此间也不可能毫无猜忌。 所以秦墨自从十二年前见识九州之怒的恐怖后, 就立刻放弃了对九州鼎的贪婪。 这次他的目的,只是窃取三鼎汇聚时那庞大的国运。 只可惜, 他没有击穿杂项。 连杂项魁首都没有获得, 不然他宁愿付出半条命, 也要把那些皇运塞到了自己孩子的体内。 所以…… 他盯上了赵昊的半条命,也就是他获得六鼎之时。 当他身处危机时, 凰禾必然分心照顾,也就在这时,他才有一战的能力。 南子溪皱了皱眉:“可是, 咱们已经把琅嬛仙子得罪了, 恐怕不会那么顺利吧!” 秦墨冷笑一声:“区区一个小丫头片子, 我们何必忌惮?在虚空之中, 我尚且还惧她三分,九州鼎内还要看她脸色?” 一想到昨日分道扬镳时琅嬛仙子那气急败坏的样子, 他心中就一阵得意。 南子溪身上的衣物隔绝了空间的阵法,任她事先在头盖骨上施加了阵法,现在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终赢家, 只有我秦墨! …… 彭城。 琅嬛仙子静静立在大殿上,本来应该立着徐鼎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 她神情淡然:“看来凰禾的确有几分手段。” 苦海大师微微点头:“老衲曾与凰禾施主交过手, 六国之中,她的战力可跻身前五之列, 阵法秘术无数,真要生死相搏, 能危机她性命的人不会超过三个。没想到如此强敌在前,秦墨竟然还要暗算仙子,没了秦家先祖的天灵骨,恐怕……” 听到这话,琅嬛仙子不由微微一笑:“竖子不与为谋,大师该不会真以为,我在头骨上面施加的符咒, 只是为了得到它吧?” 苦海大师瞳孔一缩,沉默不语。 果然,每一任琅嬛仙子都不是易与之辈。 琅嬛仙子看他了一眼:“大师此行只需听我之言,我们琅嬛玉洞的宗旨就是互利共赢各取所需。只要大师遵守事先的约定, 我定不会让大师吃亏。但若生出了别的心思,那未来发生什么事情,大家谁都说不准。” 她丝毫没有隐藏自己的威胁之意。 不过苦海大师也没有生气,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琅嬛仙子抬起右手,静静地看着掌心。 那里,有一个印记忽闪忽灭,向她手心传递着一股又一股律动。 像是心跳。 又像胎动。 她笑了,她的目标只有国运,但她并不想跟凰禾有正面冲突。 所以她的目标只有秦墨。 秦墨越努力,她就越成功。 她不管赵昊是不是最大赢家。 但赢家之中,一定有我琅嬛仙子一个。 …… 豫鼎。 又是一波怪杀完,眼前的大鼎青铜光晕忽闪忽灭,只要将手掌覆上去,鼎就会缩小,与灵台缔结联系。 这种联系,就跟获得文会魁首与九州鼎缔结的联系很像,估计文会结束之后就会被收回。 这一切的意义,好像……只是为了辨别方向? 凰禾拍了拍他的肩膀:“愣着干什么?快去啊!” 赵昊盘膝坐在豫鼎之前,眉头皱得很深:“不对劲!” 凰禾问道:“怎么不对劲?” 赵昊揉了揉有些发僵的脸颊。 能怎么不对劲? 太顺利了呗! 众所周知,越好刷的本,得到的奖励就越垃圾,跟搬砖有什么区别? 他想了想道:“虽说这些鬼影相当凶残,但不论换哪个宗师都不可能抵御不了。就这种程度的威胁,怎么可能杀死秦立恒,和上一任琅嬛仙子?” “说的有理!” 凰禾沉默片刻,从怀里掏出了两张符,分别贴到了两人的脑门上,随即便化作流光,沁入了灵台和五脏六腑,笑道:“离开九州鼎之前,咱们两个的命会一直连在一起,两条命足够你挥霍了。以我的实力,关键时刻保你一命还是没问题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