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采子安买回来两杯冰镇饮料,分别递给采薇和方华。 采薇用吸管轻轻的喝了一小口,“我问过一家店铺的老板,店铺的老板告诉我说,他可能是个傻子在m国的地盘上,一直唱中文歌,这么多年了都没有尝过英文歌。” “这样的流浪歌手谁会喜欢哪!所以他的收入非常低,你也看到了,根本没人驻足听他唱歌……” 采薇说着大叔的故事。 直播间的观众也都听在耳中。 “我去!这位音乐人到底怎么想的?在国外的土地上只唱中文歌,不懂汉语的人那么多,根本不知道他在唱什么,就算歌曲的自身旋律好听,但也不会有人有耐心听他唱。” “我忍不住的想,到底是他不会唱还是不会英文歌。” “应该不至于不会英语吧!采薇都说了他在这个国家呆了好多年了,应该会说英文,如果不会英文的话,他怎么在这里生活啊!” 很快大家都有了答案。 因为有一个穿着花格衬衣的外国中年人。 大腹便便,头顶一个遮阳帽,看起来约么五十多岁,他站在大叔身前听他唱完歌。 外国中年人忍不住对着大叔说道:“朋友,我觉得我应该提醒你,你唱一些英文歌兴许会有很多人来听你唱。” 大叔露出感激的微笑,“抱歉,我不会英文歌,我一直觉得音乐是最纯粹的东西,它本身就没有国界之分。” 外国中年人说道:“朋友,你的英文很流利,我想你是会唱英文歌的。” 大叔微微一笑,并未接话,没承认也没否认。 外国中年人摸了摸自己肥圆的肚子,“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追求梦想可以在华国境内,他们都可以听懂你的唱的内容。” 大叔又是一笑,“我不需要所有人都懂。” “那么祝你好运了朋友,我觉得你应该买条裤子穿了。”中年人朝大叔身前的纸箱内扔了100美元。 然后就离开了。 大叔双掌合适,到了一句谢。 看了看天色。 已经日近正午,他收好了吉他。 装有吉他的布袋有一个侧兜,大叔从里面拿出一块毛巾,把地上的地用毛巾擦干净了。 然后他就离开了。 现场什么都没留下,仿佛大叔没来过一样。 “华哥,看你对那个大叔很感兴趣啊!”采子安道:“但我也觉得他有些不太聪明的样子,他日复一日的在m国的街头唱着中文歌曲,到底涂得是什么。” “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好,怎么闲心做音乐呢!我佩服他的毅力,但,他这种做法我不赞同。” 方华感叹一声,“有些人的作为真的让人捉摸不透,我以前有个朋友也是特别的固执,甚至比这位大叔更加的夸张、极端。” 方华并没有多讲他的那位朋友。 “时候不早了,咱们去吃些东西吧!”采薇说道。 方华也觉得有些饿了。 于是三人准备先吃了饭再去逛,说是下午去陪着采子安买几件衣服。 三人在一家西餐厅前驻足。 “华哥这里怎么样,他家的牛排特别的正宗。” 方华点了点头,“好,那就这吧!” 采子安说道:“先说好了啊!今天我请客,华哥你可不准跟我抢。” “好!”方华也不多说废话,他也不是矫情的人。 三人走近西餐厅。 身条高挑的洋妹子微笑欢迎。 店内放着柔和的轻音乐。 三人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其他用餐的客人都低声的说着话,在这种安静的场合,多数人都会不自觉的压低自己的声音。 连咀嚼都变得文雅起来。 方华刚坐下,就有一道身影吸引住了他。 那道身影,安静的坐着,双手摆放的位置,以及坐姿显得都很绅士。 就像是贵族的人一样天生一种文气,像是有着极高的修养。 尽管穿着有些寒酸,但那股颇有贵族的气质却像是从骨子里不由自主的萌发散发出来。 是他!! 街头卖场的大叔。 他竟然来了有些高档的西餐店。 要知道他今天并没挣多少钱,街上鲜有人听他唱歌,自然是没有几个人愿意给他钱的。 那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算是出手阔绰直接给了一百美元,除了这一百美元,大叔的纸箱里也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块钱。 一下子给流浪者一百美元实属不多。 大叔也算是幸运了的遇到了那么大方的老板。 方华知道人不可貌相,他也没有瞧不起大叔的意思,但就是觉得大叔不应该出现在这种高档的西餐厅之中………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