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一)-《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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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事件:代民偿租。段秀实除了能以刚勇战胜对方外,还具有仁信爱民之心。这则逸事叙述他同情、救助、安抚一个无力交租而惨遭毒打的农民。作者通过段秀实一系列行动,展现了他对农者的怜悯之情。

    第三个事件:拒收贿赂。段秀实不仅具有不畏强暴、疾恶如仇、爱民如子的高贵品质,而且还有清正廉洁的节操。作者写段秀实洞察朱泚之心,拒不收礼,将礼物栖之梁木的逸事,颂扬了他的高风亮节。

    最后一段交代写作本文的时间、原因及材料的来源,以说明逸事状内容之不谬。

    此外,本文的三则事件采用了倒叙的方法,这主要是根据表现主题的需要。段秀实的三件逸事,如按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来安排结构,那么“拒收贿赂”一事在先,“勇服郭晞”在后,但作者叙事时有意将先后顺序颠倒。作者在最后一段点出自己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反驳当时一些别有用心的对段秀实的污蔑。这些人编造“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的流言贬低段秀实宁死不附叛贼的英壮行为,柳宗元则突出强调段秀实临死不屈的行为绝非一时冲动,而是“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

    三则逸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虽名异,彼此间也无联系,但其精神是相通的。从作者客观的叙述中,使人感受到了深沉的赞颂之情。柳宗元有多篇行状,而这是写得最好的一篇,堪称记人散文的精品之作。

    后人评论

    沈德潜《唐宋八大家古文读本》:“凡逸事有三:一写其刚正,一写其慈惠,一写其清节。段段如生。”

    捕蛇者说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1,无御之者。然得而腊2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3,去死肌,杀三虫4。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5。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貌若甚戚6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7?余将告于莅事者8,更若役9,复若赋10,则何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11}。殚其地之出{12},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13},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14}。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15}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吾恂恂而起{16},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谨食之,时而献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17}。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馀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18}。

    【注】

    1啮人:咬人。2腊(xi昔):制成干肉。3已:治好。大风:麻疯病。挛踠(luánwan峦宛):手脚曲不能伸。瘘:脖子肿。疠:恶疮。4三虫:人体内寄生虫。{5}赋其二:每年征收两次。6戚:悲戚,悲伤。7若:你。毒:怨恨。8莅事者:指主管政事的官员。9更若役:更换你的徭役(指捕蛇这件事)。10复若赋:恢复赋税。{11}乡邻之生日蹙:乡邻的生存一天比一天困窘。蹙,困窘。{12}殚其地之出:竭尽土地的出产。殚,竭尽。{13}顿踣(bó博):困顿倒闭。{14}相藉:相压。{15}隳(hui灰)突:骚扰。{16}恂(xún寻)恂:耽心,谨慎。{17}齿:指年纪。{18}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等待观察民情风俗的官吏获得此记。人风:民风。

    “说”是一种文体,主要为了说明一个道理。《捕蛇者说》是柳宗元作品中被后人传诵不衰的著名篇章之一,创作于元和十年(815)。

    期间柳宗元受到排挤,贬居永州,在政治上很不得意,但困苦的生活经历和黑暗的社会现状,加深了他对现实的认识,使他对人民的疾苦有所同情。这篇《捕蛇者说》通过对以捕蛇为业的蒋氏一家三代的悲惨遭遇,尖锐地揭露了从唐玄宗天宝后期至作者被贬官永州时约六十年间人民的苦难生活(苛重赋税的压榨,贪官悍吏的迫害,逼得劳动人民纷纷走上逃窜死亡的道路),突出了“赋敛之毒有甚于蛇”这个中心思想。

    本文是通过记事来说理,以记叙为主,结合适当议论、抒情,文章前两部分是记叙,后一部分的议论则是前面记叙的必然归结。开头文章形象介绍“永州之野产异蛇”,“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但永州人却“争奔走焉”这一矛盾现象,为读者设置了一个悬念,暗示了当时的世上还有比毒蛇更毒的东西,使读者产生了急切读下去的愿望。在写毒蛇之“异”时,从三个方面加以描绘:一是颜色之异,二是毒性之异,三是用途之异,可以用来治愈多种病痛。因而皇帝发布命令,一年征两次,可以抵应交的租税,因此从那以后“永之人争奔走焉。”“争奔走”三字,就把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景展示出来了。

    第二段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耶”,作者由蛇毒写到“异蛇”,引出捕蛇者——蒋氏。先写蒋氏三代捕蛇之“利”,继而写捕蛇之“害”——“吾祖”“吾父”“吾”三代有的“死于是”,有的“几死者数矣”。一个“且曰”,将写“利”转为写“害”,再写蒋氏的神情“貌若甚戚”,极其生动地写出了“捕蛇”并非好事,“争奔走焉”实属无奈,字里行间,深含悲苦。明明是备受毒蛇之苦,却说独享捕蛇之利,在这极为矛盾的境况中,更见其内心的酸楚。把捕蛇者悲痛在心,哀形于色的情态勾勒了出来。

    接下来说,作者感慨“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如何?”在为蒋氏的不幸遭遇悲痛的同时,好心地提出了一个解脱危险的办法。可出乎意料的是蒋氏并没有接受,他“大戚,汪然出涕曰……”蒋氏的这番话态度同样恳切,语气也十分肯定,表明了毒蛇可怕,但赋敛之毒更可怕。通过对“捕蛇”“赋敛”之间“利”与“害”的一系列对比,说明了“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经过层层反衬铺垫,作者最后感叹“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卒章显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主题思想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全文这种于叙述中间或抒情的写法中,最后这一番议论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说“苛政猛于虎”强调的是一个“猛”字,那么本文就紧扣一个“毒”字,既写了蛇之毒,又写了赋之毒。并且以前者衬托后者,得出“赋敛之毒”甚于蛇之毒的结论。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边叙述边议论之外,还运用对比、衬托手法描绘蒋氏这个极富特色的人物。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冒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讲得是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丰满传神。通篇读来,《捕蛇者说》内容详实,人物突出,批评深刻,笔端犀利,堪称散文中的杰作。

    后人评论

    沈德潜《唐宋八大家古文读本》卷七:“前极言捕蛇之害,后说赋敛之毒,反以捕蛇之乐形之,作文须如此顿跌。”

    桐叶封弟辩

    古之传者1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2,戏曰:“以封汝。”周公3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4。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耶?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5,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6焉而已,必从而成之耶?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7,亦将举8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9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10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11},从容优乐{12},要归之大中{13}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14}。又不当束缚之,驰骤{15}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16},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17},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18},史佚{19}成之。

    【注】

    1传者:编纂史书的人。2小弱弟:指周成王之弟叔虞。3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朝开国大臣。4唐:古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一带,是晋的前身。5不中之戏:不适当的游戏。中,同“众”,合适,恰当。6苟:轻率,随便。7妇寺:宫中的妃嫔和太监。寺,宦官。8举:指君主的行动。9要:凡,总之。10遂:成。{11}道:正道,指思想和行为的规范。{12}优乐:嬉戏,娱乐。{13}大中:指适当的道理和方法,不偏于极端。{14}辞:解释,掩饰。{15}驰骤:指被迫奔跑。{16}自克:自我约束。克,克制,约束。{17}缺缺:耍小聪明的样子。{18}唐叔:即叔虞。{19}史佚:周武王时的史官尹佚。史佚促成桐叶封弟的说法,出自《史记?晋世家》。

    “辨”是一种用于辨析事物的是非真伪而加以判断的论说文体,这篇文章与韩愈的《讳辩》一样,都是这种文体代表性作品。“桐叶封弟”是一个流传很久的典故,出自《吕氏春秋》。周成王与他的弟弟姬虞一起玩耍,并顺手剪了一片梧桐树叶当做玉珪赠给姬虞,并说要用这个来封赠姬虞。姬虞很高兴,就告诉了周公旦。周公旦因此请求拜见成王,问成王是否封赠了姬虞?成王解释那是偶尔的开玩笑而已,周公旦却严肃地对成王说:“臣闻之,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工诵之,士称之。”这个典故宣扬的是封建时代“君主无戏言”,教育后人应该“诚信为本”。

    对这样一个历史事件,前人不过读读而已,从未提出质疑,但柳宗元却从这个无从考证的故事出发,围绕重臣应如何辅佐君主这一中心发挥议论,从而阐述自己的独特主张。他认为,把君主随便的玩笑当做金科玉律,绝对地予以服从是荒唐的。他义正词严地指出“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即对统治者的言行,要看它的客观效果如何,不能拘执盲从。层层辩驳,步步推进,使“天子不可戏”之说的谬误昭然若揭。这种批驳言论在君主至高无上的封建专制时代,是相当大胆的说法。

    全文分四个段落。第一段,介绍桐叶封弟的故事。作者用了四十几个字叙述故事,十分简略。突出的是:“王曰:‘戏也。’”而周公却偏要郑重其事,理由是“天子不可戏”。开篇引述“古之传者”的话,树立辩驳目标。第二段,表明自己的看法,分析周公的过错。劈头一句就指出了臣子把君主的戏言也当做金科玉律是错误的,并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批评。接下来的段落中,柳宗元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即不能盲从于统治者的言行,要看它的客观效果怎样。

    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花费大量精力阅读古今史书,对历史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辨别失败的原因,其中充满着对现实政治的关怀。这一篇短小精当而见解甚深的力作,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文章论辩反复曲折,波澜起伏,明人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故《文选》莫载,而刘勰不著其说。至唐韩柳乃始作焉。”可以说,这篇文章通篇闪耀着深刻的思想光芒,不愧为辨体文中的力作。

    文章的用意不在于“辩”桐叶封弟这件的真伪,而是“辩”周公之言是否妥当。表面是看是在“辩”桐叶封弟这件事的真伪,而且也得出了“是直小丈夫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的结论,但实质上这件事的真伪并不是作者真正关心的,作者真正要说的是“重臣如何对待君主的言语”这个问题。作者非常巧妙地借桐叶封弟的不可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故清代林云铭高度评价说:“篇中计五驳,文风七转,笔笔锋刃,无坚不破,是辩体中第一篇文字。”

    后人评论

    谢枋《文章规范》卷二:“义理明莹,意味悠久。字字经思,句句著意,无一句懈怠,矣子厚之文得意者。”

    罴1说

    鹿畏2,畏虎,虎畏罴。罴之状,被发人立,绝有力而甚害人焉3。

    楚之南有猎者,能吹竹4为百兽之音。寂寂持弓矢罂5火而即之山。为鹿鸣以感其类,伺其至,发火6而射之。闻其鹿也,趋而至,其人恐,因为虎而骇之。走而虎至,愈恐,则又为罴,虎亦亡去7。罴闻而求其类,至则人也,捽捕8挽裂9而食之。

    今夫不善内而恃外者,未有不为罴之食也。

    【注】

    1罴(pí皮):熊的一种,俗称人熊或马熊。比一般的熊大,黄白花纹,能直立行走。2(chū初):兽名。也称虎,形状像野狸猫而体大。3被(pi劈):同“披”。绝:最,非常。4竹:指小竹管。5罂(ying英):一种腹大口小的瓦罐。古代用来盛酒水,这里用来装灯火。6发火:亮出灯火,以便照明射击。7亡去:逃跑。8捽(zuó)捕:揪住搏击,扭打。9挽裂:撕开,撕裂。

    《罴说》是一篇托物喻人、含义深刻的寓言小品,是柳宗元贬官永州(今属湖南)时所作。这则寓言含义深刻,它描述了一个靠吹管吸引野兽而没有真实本领的猎人的可悲下场,有力地讽刺了社会上那些不学无术、靠吹嘘来欺世盗名的人。这种人虽然能依靠欺骗手段蒙混一时,却往往在紧要关头原形毕露,以致害了自己。

    开篇处,作者选用连锁递进兼排比的句式:“鹿畏,畏虎,虎畏罴。”径直点出了本文的四个角色,以一物降一物来揭示其中的关系。在铺垫充分以后,用细致笔墨描绘了一个没有真本领的可悲猎人,经过激烈争斗以后丧命熊口。

    猎人的悲剧不是出于偶然,一个没有打败野兽本领的人,单单凭着出色的拟声能力,是没有办法对付强大的外物的。从而揭示宗旨:那些不善于增强自身的实力,专门依靠外界力量的人,迟早会遭到猎人一样的下场。

    另外,此篇寓言也暗示作者对腐朽无能的封建统治者的讽刺,联系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势力日趋膨胀,朝廷为了牵制那些跋扈的强藩,就有意识地扶植另一些节度使,企图以藩制藩。结果是东藩未平,西藩更强,对中央的威胁愈加严重。柳宗元本不赞成“以藩制藩”的做法,本文末句“今夫不善内而恃外者,未有不为罴之食也”的告诫,就是在讥讽唐统治者不修内政、依赖外力的各种政策的弊害,隐喻朝廷如不加强中央集权,而采“以藩制藩”的错误做法,必将招致像猎人一样的覆灭命运。

    总之,本文不足九十字,却描绘生动,又不乏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丰满的角色,完成了一个故事从铺垫到结束的全部过程,语言堪称是简练精辟!

    后人评论

    林纾在《韩柳文研究法》中批注:“必有一句最有力量,最透辟者镇之。”

    种树郭橐驼传

    郭橐驼1,不知始何名。病偻2,隆然3伏行,有类橐驼者,故乡人号之“驼”。驼闻之曰:“甚善,名我固当。”因舍其名,亦自谓“橐驼”云。其乡曰丰乐乡,在长安西。驼业种树,凡长安豪家富人为观游4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视驼所种树,或移徙,无不活,且硕茂早实以蕃5。他植者虽窥伺效慕,莫能如也。

    有问之,对曰:“橐驼非能使木寿且孳6也,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其莳7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故吾不害其长而已,非有能硕茂之也;不抑耗其实而已,非有能早而蕃之也。他植者则不然。根拳而土易8,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苟有能反是者,则又爱之太殷,忧之太勤,旦视而暮抚,已去而复顾,甚者爪其肤以验其生枯,摇其本以观其疏密,而木之性日以离矣。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故不我若也,吾又何能为哉!”

    问者曰:“以子之道,移之官理9,可乎?”驼曰:“我知种树而已,官理,非吾业也。然吾居乡,见长人者10好烦其令,若甚怜{11}焉,而卒以祸。旦暮吏来呼曰:‘官命促尔耕,勖尔植{12},督尔获;早缫而绪{13},早织而缕{14};字{15}而幼孩,遂{16}而鸡豚。’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吾小人辍飧饔以劳吏者{17},且不得暇,又何以蕃吾生而安吾性耶?故病{18}且怠。若是,则与吾业者,其亦有类乎?”

    问者嘻曰:“不亦善夫!吾问养树,得养人术。”传其事,以为官戒。

    【注】

    1橐(tuó驼)驼:骆驼。橐,盛物的袋子。因骆驼常用来负物,故称。2偻(lǚ吕):是一种病,患者脊背弯曲,驼背。3隆然:高高突起的样子。4为观游:修建观赏游览的园林。5蕃:繁多。6寿且孳(zi滋):活得长久且繁殖得多。孳,生长得快。7莳(shì事):移栽。8土易:换了新土。9官理:为官治民。唐人避高宗名讳,改“治”为“理”。10长(zhang掌)人者:做官管理人民的人。{11}怜:爱。{12}勖(xù序):勉励。{13}缫(sāo骚):煮茧抽丝。而:通“尔”,你。{14}缕:线,这里指纺线织布。{15}字:养育。{16}遂:长,喂大。豚(tún屯):小猪。{17}飧(sūn孙):晚饭。饔(yong雍):早餐。{18}病:困苦。

    本文是一篇兼具寓言和政论色彩的传记文,因为没有传记文的题材,也没有记述传主的具体事迹,所以是一篇非正式的传记散文。

    柳宗元有“柳痴”的称呼,被贬柳州刺史后,在柳州沿岸种了很多树,曾留有“柳州柳刺史,种树柳江边”的说法。这边《种树郭橐驼传》不仅对指导种树有较高的科学价值,而且还有极强的讽喻意义。

    中唐时期,豪强地主兼并掠夺土地日益严重,“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仅有一点土地的农民,除了交纳正常的捐税外,还要承受地方军政长官摊派下来的各种杂税。文章通过对郭橐驼种树之道的记叙,说明“顺木之天,以致其性”是“养树”的法则,即无论种树或治民,都要“顺天致性”,而不宜违逆其道;想要顺天致性,必先掌握树木或人民究竟怎样才能“硕茂以蕃”,亦即摸清事物发展规律;最后,动机效果必须统一,不允许好心办坏事,或只把好心停留在表面上和口头上。把这三点做好,才算懂得真正的“养树术”。由此推论出“养人”的道理,指出为官治民不能“好烦其令”,指摘中唐吏治的扰民、伤民,反映出作者同情人民的思想和改革弊政的愿望。

    这种借传立说,因事出论的写法,别开生面。文章先以种植的当与不当作对比,继以管理的善与不善作对比,最后以吏治与种树相映照,在反复比照中导出题旨,阐明事理。文中描写郭橐驼的体貌特征,寥寥几笔,形象而生动;记述郭橐驼的答话,庄谐杂出,语精而意丰。

    此外,全文以记言为主,在记言中穿插描写,错落有致,引人入胜。比如郭橐驼要自称为“驼”——“甚善,名我固当”。以其病而为号,本不雅,但显得很亲切。但驼竟以为起得很恰当,放弃自己原来的名字,这样自称起来。作者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人物豁达的性格。简洁的叙述,生动的描写,使一个不同一般的“驼者”形象跃然纸上了。

    后人评论

    吴德旋《初月楼古文绪论》云:“《史记》未尝不骂世,却无一字纤刻。柳文如《宋清传》《蝂传》等篇,未免小说气,故姚惜抱于诸传中只选《郭橐驼》一篇也。所谓小说气,不专在字句。有字句古雅,而用意太纤太刻,则亦近小说。”

    童区寄1传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2,生男女,必货视之{3}。自毁齿4已上,父兄鬻卖,以觊5其利。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之6,至有须鬣7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8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区寄者,郴州荛牧儿也9。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10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11}。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12}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13}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14}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15}耳。刺史颜证{16}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17}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18}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注】

    1童区(ou欧)寄:儿童姓区名寄。2越:通“粤”,唐时五岭以南的两广均可称“粤”,此指今广西柳州一带。少恩,缺少恩爱之情。3货视之:把他们看做可以买卖的商品。4毁齿:小孩七八岁时换牙,此指小孩换牙的年龄。5觊(jì计):希图。6钳梏(gù固):铁箍手铐。钳,用来束颈的铁箍。梏,用以铐手的木制刑具。7鬣(liè列):胡须。8桂部:指桂管观察使的衙门。9荛(ráo饶)牧儿:打柴放牧的小孩。10虚所:集市。虚亦写作“墟”。{11}恒状:常态。{12}微伺:悄悄地等候。{13}郎:奴仆对主人的称呼。{14}见完:保全我。{15}幼愿:幼小老实。{16}颜证:当时的桂州刺史兼桂管观察使。{17}侧目:畏惧不敢正视。{18}秦武阳:战国时燕国少年勇士,年十三,杀人,燕太子丹曾派他作为荆轲的副手入秦行刺秦王。

    唐代中叶以后,潘镇割据,奸宦弄权,豪族兼并土地,苛捐杂税繁多,到处盗贼横行,百姓卖儿卖女,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柳宗元被贬官后,比较接近民众,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深为愤慨,故写下这篇文章。《童区寄传》叙写11岁儿童区寄与掠卖人口的豪贼作斗争,连杀二贼,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歌颂他不畏强暴、机智勇敢的反抗精神,寄托着作者柳宗元批判黑暗现实的心情,为其传记文中的名篇之一。

    柳宗元的传记文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为普通百姓立传,他传记中的主人公或是种树的园艺匠,或是盖房子的建筑师;二是把人物放在社会大环境中来写,不单纯地记叙传主的生平事迹,而是由人而写事,藉人以明世,通过人物传记反映作者所生活的中唐时期的时代风貌,具有深广的社会内容。

    此文在结构上十分讲究疏通脉络,巧设文眼,以此把文中各种材料贯串起来,显示出全文鲜明的整体感和连贯性。全文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有心计,而且知事明理。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中所写也不只停留在叙述寄区的遭遇为其个人立传上,而是藉此展示出当时真实的社会图画,暴露黑暗腐败的吏治,并寄寓作者要求改革弊政的理想,从而大大加深了这篇传记的思想底蕴和现实意义。

    后人评论

    陶元藻《泊鸥山房集?与蔡方三论韩柳文优劣书》:“无衍词,无泛泛笔,一字不容增减。”

    箕子碑

    凡大人之道有三:一曰正蒙难;二曰法授圣;三曰化及民。殷有仁人曰箕子1,实具兹道以立于世。故孔子述六经之旨,尤殷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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