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理想-《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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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沿着西边的天空缓缓降下,辽阔的天地之间牛群在缓慢地移动。十七岁的冯大宝躺在高高的干草垛上,仰望着天空,心里满是惆怅。
他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可除了因为卖牛去过一次德州城,一直都生活在这辽阔的草原上。
如果不是因为大明强制性要求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接受三年义务教育,学习大明字和算账,他被父亲冯来旺送到小镇上的公学读了三年书,到现在恐怕都还是个睁眼瞎。
也正是因为读了几年书,他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的大,在遥远的中洲,有所有华人的根。
他喜欢看报,喜欢看书,但是在这里,只有数不清的牛和羊,还有那些吃饱喝足就满足无比的人们。
日升而起,日落而睡,每天谈论的都是谁家的牛又染上瘟疫了,谁家的羊又卖了一个好价钱。
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不是他所愿意的,他想去德州城,在那里哪怕到码头上当个苦力,哪怕到工厂里面干活,也比在农场里面见到更多的人。
但是冯来旺却不愿他这个长子不照看家里的牧场,而跑出去打工。一听说他想出去,就要拿皮鞭伺候他。
“大少爷,大少爷,该回去了……”
小牛倌冯初六骑着一匹马跑到了干草垛下,动作熟练地跳下了马,三下两下就爬到了草垛上。
冯初六是个土著特哈诺人,虽然也接受了三年义务教育,但是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他跟冯大宝不一样,他不喜欢读书,他总认为坐在教室里学那些大明字是浪费时间。
不仅是他,许多特哈诺人都是这个样子,他们对每天的生活似乎很容易满足,每天有吃有喝,偶尔还能喝几杯酒,就开心无比了。
大明人从四十年前开始占领这片土地,大明人带来了官府,带来了税赋,但是,也带来了教育,带来了文明。
土著人不介意自己被分配成为德王的附庸,也不介意改变习俗,成为大明人家里的帮佣。
现在的他们不用每天出去打猎,出去采集,只要干活,主家不仅提供粮食,布料,食盐,还要给他们发工钱。
他们的生活变得富裕了,聚集地也逐渐消逝,跟大明人住在了一起。
因为只要肯跟大明人住在一起,他们的老人也能赚一份工钱,而且生病还有医生治疗。
冯大宝在书上知道,这是民族的融合,或者说同化。大明人给他们带来了幸福安定的生活,所以他们愿意认大明人为主人。
当然,书上不会记载,那些不听话的土著,大部分都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冯初六一家都是冯大宝家的帮佣,他们祖孙几代从冯大宝父亲刚来东洲的时候,就被分配到了冯家。
官府要求不能虐待欺负土著人,要是被土著人举报一次,就会被加税一个点,超过三次,取消雇佣机会。
当然,如果土著人不愿意老老实实干活,也可以举报给官府,官府会将他们遣返回聚居地,让他们继续过以前的日子。
冯来旺原本就是一个普通百姓,来到东洲就当了地主,对这些土著人比对牲畜还要精心伺候。
冯初六的爷爷,父亲,一直到他,现在全家都在给冯家干活。
冯来旺能吃苦,二十年下来,就挣下了不少的家产,不仅现在这个三千亩的牧场属于他们家了,还养了三户土著家庭。
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冯来旺已经变成一个真正的地主老爷,给这三户土著都改姓冯了。
不过他读书少,起名字都是随心所欲,冯初六就是因为是初六生的,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冯大宝看着骑马过来,不停搓着手的初六问道:“初六啊,你有理想吗?”
“什么是理想?”
“就是梦想……”
冯初六嘿嘿笑了起来,“我当然有,还很多呢!我想娶小月那婆娘当我老婆,只是她似乎一直喜欢大少爷你。我还想让老爷教我开拖拉机,今后我能当一个拖拉机手。我还想给小三买一辆自行车,让他以后去镇上上学,能骑自行车去。”
冯大宝觉得自己跟初六根本不是一类人,失去了聊天的兴致。
他坐直了身体,望着四周一成不变的原野,大声喊道:“我要去德州城,我想回大明看看应天府,看看皇帝陛下住的皇宫,还有那真理塔……”
冯初六却大煞风景地说道:“大少爷,回一趟大明,最便宜的船票都要六个银元,都能买一……两辆自行车了呢!老爷才不会给你这么多钱。”
冯大宝气的踢了他屁股一脚。“我自己会挣钱!”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他根本没有挣钱的机会。他们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是农场,没有工厂,家家户户自给自足,一点挣钱的机会都没有。
除非他去帮别人放牧,但是他要是敢这样做,冯来旺会把他腿打断。
越想越是生气,他从草垛上面滑了下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走,回家。”
农场养的牛是东洲野牛和大明黄牛的杂交品种,这种牛主要是卖了吃肉。
大明中洲人多地少,牧场少,这种牛运到大明去,能卖一个好价钱。
还有一种牛是东洲野牛和水牛的杂交品种,那种牛脾气温顺一些,种田犁地都很好使。
在中洲的南方地带,还有南洋地区,许多农户都很喜欢那种不大的牛犊。
现在是冬季,牧场的活多一些,要准备过冬的干草,晚上还要把牛赶进牛棚。
要是春夏,只要清除了牧场的蛇窝,防一下野狼,就不用管了。
不过秋季一般就把牛都卖的差不多了,冬季牛少活多,夏季牛多活少,反正一年四季,都没有多少清闲的时候。
冯大宝不怕苦,也不怕累,就是不愿意在这里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他向往外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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