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变化-《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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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棣与朱瞻基暴露之前,任谁也想不到朱棣会把太子派出京而把太孙留在京城监国。
即便是让最支持朱瞻基的金阔,李亮他们,也不敢这样想。
所以在这个消息没有宣布之前,朱瞻基这样的行动,就有些僭越。
这不是小过错,在如今这个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年代,这可是大逆不道。
所以哪怕最了解情况的袁宜,也不敢这样想。而其他人更是没有想到这里,还以为朱瞻基是得到了皇帝的授意。
特别是顾佐,朱瞻基能明白地告诉他,节后就能把他安排到刑部尚书的职位上,如果没有朱棣的授意,这是谁都做不到的。
但是正因为袁宜对情况比较了解一点,很清楚顾佐的位置调整,太子绝对不可能知道。
皇上是绝对不会允许太子插手这方面的事务的……,这是皇上为了西征,故意做出的安排吗?为的就是遏制文官势力?
可是为什么又偏偏在这个时候,推行那个给了文官们更大自由度的议事法则呢?
袁宜觉得自己根本看不懂最近的局势了。
不过,看不懂不要紧,最近要老实一点,不乱出风头就好了。
朱瞻基对五位指挥使的拉拢水到渠成,从朱瞻基接手海军,成为大明仅次于朱棣的第二大势力。武将们对这个“重武轻文”的太孙,就抱着很大的期待。
特别是这次下西洋,朱瞻基提出了以勋贵,武将为代表的阶层去南洲,西洲进行开发,这个天大的好处立即让几乎所有的武将都将朱瞻基视为救世主。
哪怕不是因为自己所在的阶层位置,仅仅是为了巨大的利益,武将,勋贵,包括宗室在内,都已经紧密地站在了朱瞻基的身边。
朱瞻基甚至根本不用拉拢,那些武将们只要能看到机会,就会主动贴上来。
如今这个时代,武将们大多已经发展到第二代,第三代。谁家还没有几个庶子,谁家不愁人口越来越多?
去南洲,占地盘。这已经成了如今整个武将阶层的新希望。
一顿丰盛的晚宴结束,顾佐惊奇地发现他们这些人都是空手而来,走的时候却都大包小包地带了不少东西。
小儿子顾谦笑的好像开花了一样,盯着一个宫女抱着的大包裹,生怕她弄丢了。
袁宜家的嫡长女还在掉牙的年纪,原本小淑女一样抿着嘴,生怕露出豁牙。但是这个时候在他身边偶尔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又惊恐地捂住嘴。
到了东华门的瓮城,各家的马车被牵了出来。顾谦就连忙牵着那个宫女将包裹放在了他们的马车上,还不忘许诺。“袁家妹子,后日我在家中等你,带你去看那刚出生的小狗,你看中了哪条,哪条就送你了。”
顾诞对这个小弟弟羡慕无比,使劲揉着他的头发笑道:“你小子毛都没长,现在就有小媳妇了,让我如何自处?”
顾诚笑着说道:“娘亲,我看二弟也到了该说亲的年纪了,该给他找一个拴住,省得他天天喊着要出海,要四海为家。”
众人又是一阵轰然大笑,只有顾诞有些期待,又故意装的毫不在乎。“我要进羽林卫学,以后还要替大明开疆拓土,哪顾得儿女私情!”
各家女眷又是一阵啰嗦,依次告别。几个男人等她们好不容易结束,上了马车,才各自坐进了自家的马车,或者是骑马离开了东华门。
顾佐的心依旧没有平静下来,离开了那个让他觉得压抑的皇宫,过去的坎坷经历就一一浮现在了心头。
也许,正是因为自己与其他文臣的不同,殿下才愿意让自己登上刑部尚书的位置,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不过,自己要如何做,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呢?
而在他们离开后,朱瞻基一个人坐在书房中,面前的书桌上,放着大明九卿的名单,还有一张写满了名字的清单。
朝堂的平衡,并不是随便换几个人就能平衡的,换人只是表面的平衡,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影响其实不大。
但是这些事不得不做,因为这才是执政的信号,没有这些动作,大臣们根本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走。
这次议事法则的推行,对大明朝堂的影响有,但是其实也没有那么大。
在大臣们欢欣鼓舞之余,他们会发现,除了多了一个有丞相之名的议长,并没有多少好处。
反而是下面各部的实际权力大大增加!
蹇义现在怕是已经后悔了,但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啊。
他虽然是百官之首,但是他也没有能力抵挡整体文臣的反扑。
这种局势是大势,是从朱元璋时代起,对朝堂政治的修改,当这个大潮掀起,任何人都抵挡不住。
在太祖时期,六部长官均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太祖罢中书,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为二品,各设尚书、侍郎一人。
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属最高长官为尚书。其与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称“九卿”。
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大事须经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这种集权制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但是这是集体决策。
这种决策的好处是公平公正,不会出现大的错误。
但是朱瞻基有着后世的经验,很清楚这种模式成为了文臣政治的温床,为了跟军权,皇权对抗,他们形成了一股庞大的势力。
这股势力如同滚雪球一样,最后越来越大,势不可挡,任何阻碍都被碾碎。
一直到最后,砰地一声,雪球自己承受不了这股力量,爆炸了。
想要瓦解这股势力,就必须分权。议事法则里面最主要的一条不是限制了大臣们的权力,而是确定了哪些事由各部自己裁定,哪些事才需要拿到廷议上讨论。
以前的六部也好,大理寺也罢,都没有真正的自我权力,任何大事,要事都必须公决。
大理寺审案也是这样,一个大案子还要九卿公决,这何来司法独立?
这就像后世法院来审理一件官员的案子,但是裁决的人员就是官员的同僚投票,这样的结果能达到真正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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