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就算这群人真的笨到无可救药,始终都没有发现同伴在减少,也可以由他主动开枪提醒。 计划是好的,但是有一个问题。 阮文同必须要确保自己不会被暗中的特种兵给干掉。 能够在黑暗的环境下作战,除了消音器外,他判断这支小队肯定还装备有红外夜视仪或微光瞄准镜之类的装备。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不被当作狙杀目标只有一种办法。 那就是尽量靠近队伍正中,始终保持自己在别人的视野范围内。 狙击手绝对不会狙杀会暴露他们存在的目标。 理想很美满,现实很骨感。 当阮文同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时,孤狼b组的卫生员已经发现了他。 史大凡通过观察镜看到了靠近匪徒中央位置,有一个穿着与其他人不同的家伙。 他想起了之前踩中地雷的那个人好像也是这副打扮。 这家伙是马云飞的人! “鸵鸟。” “去你的,谁是鸵鸟!” 史大凡刚叫了邓振华一句,这家伙便炸了毛,他赶忙说道:“别闹,有正事,十点钟方向,200米距离的那个西装男能干掉么?” 邓振华调整狙击枪的枪口,果然在200米左右的位置看到了一个身着黑西装的人。 “不行。”邓振华十分果断地说道:“左后十五米一个两人小队,正后方十米一个三人小队,右前方五米还有个两人队伍,这黑西装要是倒了立刻就会被这三个小队的人注意到。” 史大凡皱眉,这个西装男总给他一种不妙的感觉,留着这个人肯定是个祸害。 特种兵,有时候直觉很重要,这是经历过生死之后锻炼出来的本能反应。 高中队在给他们上课时曾经说过,如果感觉到有危险,那就把它当成真的有危险来对待。 “咱们得干掉他!”史大凡语气坚定地对邓振华说道。 “你疯了?!咱们要做的是无声消灭掉尽可能多的敌人,给主阵地的老猫减轻压力,不是为了一个可疑的家伙就打乱全盘计划!”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