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精钢打造的链条瞬间绷紧,装着满满千把斤重物的三轮车就这样缓缓动了起来,随着程处默越来越用力,车子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渐渐的超过了普通人行走的速度。 似乎可以啊! 秦琼与程咬金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一抹兴奋的神色。 但,程处默并不具有代表性,武将家的子女从小打熬身体,吃的又好,身体素质跟普通人是没法比的。 所以,要看这车到底怎么样,还要找一个普通人来测试。 如果普通人也能骑出这样的速度,并且能坚持下来,不用说每天骑上百里,就算五十里,这车也足堪大用。 要知道,马车或者牛车虽然拉的多,但大牲口吃的也多,每天怎么也要消耗二十多斤草料。 但人就不一样了,再能吃的人,一天二斤粮也就顶天了。 更何况二斤粮能占多大地方,二十斤草料又能占多大地方,两相对比还是人力最为划算,哪怕大牲口一车能拉两到三千斤也是一样。 “下来,下来,管家,你上去。” 拦住越骑越欢乐的程处默,程咬金对管家一歪头。 管家虽然当年也是行武出身,但自从在战场上伤了一只眼睛以后便退了下来,一直留在老程身边做管事,后来老程当了将军,他就成了管家。 这许多年生活安逸,又不用上战场打仗,他早已经没了当年的身手,成了彻彻底底的普通人。 但,普通人是普通人,可行军打仗的眼光却没落下,自打程处默骑上三轮车开始,这车在他眼中便多了两种用法。 第一,这车装载量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每火人配发一辆,用来驮运装备和补给。 第二,三轮车的长度超过一丈,如果每火人配发一辆,打仗的时候完全可以把这车立起来当盾牌用,数量的多的话还可以组成盾阵,一丈的高度基本相当于一坐小型城池,就算是战马也跳不过来。 这么好用的东西,自己竟然有试手的机会,管家立刻摩拳擦掌的凑了过来:“大公子,小的却之不恭啦?!” 程处默从车上跳下来,不屑一笑:“行啊,只要你骑的走,我做主,这车送你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