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齐武夫等人看着慷慨激昂,放肆饮酒的陆霄,唇角全是冷笑。 醉仙楼下便是东湖,东湖之水,平滑如镜,倒悬着整个天河。 再往后延伸,便接入了黄浦江。 这海城,自开阜以来,黄浦江往东南流淌了数百载,从来没有加过盖子。 里面有跑马场和百乐门流出来的胭脂水粉,更埋葬了许多不合时宜的尸骨。 陆霄敢挑衅这天下的世家和宗门,他便是那具最不合时宜的尸骨。 那就去死吧! 齐武夫等人,并不在乎海城各界名流,会如何评价他们。 以大欺小? 以众凌寡? 老魔小丑? 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世界看结果。 成王败寇。 这小子再有谪仙之姿,再怎么正气凛然。 死在这里,或许几月之内,会有人惋惜。 但不用百年,不用数年,哪怕一年之后,又会有谁还会记得他? 人总是健忘的。 最多一年,这海城三千万生民,便不会记得,有一个叫陆青莲的年轻人,在为他们能看到光亮,跟这天下的宗门和世家抗争过。 不会有人记得。 这个世界容不下英雄。 英雄都是傻子。 傻子就该去死。 啪! 陆霄饮完第二坛酒,便将手中酒坛摔得粉碎。 接着走到摆着生死状的桌案上,抓起毛笔,写下“陆青莲”三个大字,字迹疏狂,乃是狂草。 接着在上面按上血印。 生死状已然立下。 那接下来,便不死不休。 活着的,走出去。 死了的,躺出去。 他走到望月台早就布置好的、无比宽敞的演武场上。 对着齐武夫等八人勾了勾手指: “老魔小丑,还不来领死?” 千秋豪情,透体而发,冲云平天! …………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