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不良人的规矩(求推荐收藏)-《开局入赘大唐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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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心理变态?

    杨默站在旁边看的直皱眉,张梁现在这种兴奋劲,他也很熟悉。

    前世自己那个十分喜欢对国际通缉犯施暴的小弟,每次抓人的时候都是这种表情。

    “呸,狗一样的东西,也值得让老子给你下跪!”

    柴茂全一脸狰狞,冲着张梁吐了一口口水,而后转动脑袋,环绕四周一圈,十分不屑。

    张梁抹了抹脸上的口水,正要发作,就听后面此起彼伏的叫着:“瘸爷...”。

    杨默听到动静,循声看去,人群分开,一个拄着拐杖的,一瘸一拐的男子走了过来。

    年纪三十五六上下,身材偏瘦,身上披着一件青色的披风,披风早就破旧不堪,洗的有些发白。

    隐约可以看清上面写着个不字。

    男子脸上像是被火烧过,半边脸有疤,却不怎么吓人。

    阴沉着脸进来后,看着柴茂全。

    “张先生刚刚给你跪下了对么?”

    杨默只觉得这个被叫做瘸爷的男子怀里抱着一块冰,整个人冷冰冰的,说话也没有感情。

    “怎滴?他给老子跪不应该么?”

    柴茂全也是个眼神活泛的人,看出这个瘸子有点东西,不像刚刚那般不屑,但语气依旧很嚣张跋扈。

    “不应该,你是军爷,他是流民,没犯法,你让他跪,这不合规矩。”

    “规矩?什么规矩?”

    “不良军的规矩。”

    瘸子说完,柴茂全上下打量他,认出他身上披的披风来:“你是哪里的不良军?”

    杨默这才看清楚叫瘸爷披风上的字:不良,恍然大悟。

    北隋有个职业,叫做不良人。

    这个职业在前世唐朝也存在过。

    乃是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人,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

    一般的府衙里没有这种职业,非得是长安、洛阳这等大城的府衙内方才专门设置。

    听起来很唬人,但经马三宝介绍,不良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神秘组织,相反它属于公开的一种服役制度。

    非但不神秘,反而很是招人嫌弃。

    因为一旦成为不良人,终生便无法摆脱这个身份。

    在北隋律法中规定,不良人,不是官,也不是吏。

    不是百姓,也算不上犯人。

    社会地位很低,大概和赘婿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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