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武工队下乡(第四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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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也接受!”

    “还有我……”

    田友年一开口,其他人更明白了直接根本无力抵抗。

    现在他们就是砧板上的肉,性命随时在别人手中捏着,容不得他们不答应。

    最后所有人都亲口表态接受这几个条件,李志远才重新回转身,目光从这些人身上扫过,似乎有些失望他们的妥协,好想更希望他们不接受似的。

    “既然如此,那就在刘司库这里登记一下自家的人口土地和家产。提醒各位,莫要瞒报,否则一旦查出来就别怪本县不留情面了。”

    李志远一拍手,原县衙户房司吏,现荡寇军总镇署后勤处司库刘同谦走了进来,在桌子上摆上一沓纸张和笔墨。

    田友年长叹一口气,垂头丧气的走过去拿起笔写了起来……

    ……

    压服这些地主乡绅的同时,李志远派人在县城繁华地段以及东西两个城门处贴出了一张布告。

    布告是以荡寇军总镇署的名义发布的。

    主要内容第一是阐述荡寇军的使命,那就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让泱泱中华重新站上世界之巅,让所有百姓都能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不会随时遭受兵贼匪乱。

    让好汉能娶到好妻,好女能嫁到良人。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病了能及时得到救治,遇到不公之事能有官府主持公道。

    一句话,让天下百姓都能够安居乐业,让泱泱中华能够海晏河清,国泰民安。

    第二点主要内容就是废除满清朝廷以及原来地方官府制定的所有苛捐杂税,以后只收取适当的田赋,商户只收取固定的门摊税,其余的所有税目全部取消。

    第三点则是几条相关的法条律令,对杀人,抢劫、盗窃、敲诈勒索、侮辱妇女以及通敌等大罪均公布了对应的惩治措施。

    第四点则是要求在一个月之中全县所有男子必须剪掉满清的金钱鼠尾,半年之内必须恢复汉人衣冠。

    超过期限不改者,以通敌罪论处。

    第五点则是县衙的求才令。所有年满十六岁以上,读书识字者,皆可去县衙应聘。

    通过考核后由县衙分配差事,每月可领取俸禄。

    报考的条件也很简单:只要是良家子,会读书识字,品行端正,厌恶满清,认同沈总镇的主张,便都可以去县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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