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以前他们也没少处决犯人,但是这次作为幸存的旁观者,看到以前的部下和同僚在自己面前被人跟杀鸡一样处死,那种震撼和恐惧感却是从未体验过的,让他们有一种强烈的死里逃生的庆幸。 心中都在暗下决心,若是这次能活着回去,以后尽量要多行善少作恶。 借着这次公审大会,沈墨又让人对已经变成白骨的黄顺进行了补充审判,并且宣布死刑。 李彪拿着判决书,将黄顺之前犯下的种种恶迹罪行一一列举,包括卖主求荣,逼死焦老幺两口子,以及这段时间调查出来的其他恶行,总计大罪十条,小罪十七条,桩桩件件,列举的一清二楚。 之前杀黄顺杀的太过仓促,虽然解气,但是却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意思。 既然要打算一切要走正规化的流程,那么就不能再如以前那样搞不教而诛。 当然,有时候特殊情况例外,但是事后却要补上该有的流程手续。 听着李彪宣读黄顺的罪行,一些当事人受害者都听得眼睛红了,忍不住的破口大骂起来。 其他人也很快被感染,都跟着大骂起来。 整个焦家庄,几乎就没有没被黄顺欺压过的,只不过是程度深浅的问题罢了。 待到众人情绪平静下来后,李彪又趁机宣布了几条基本法条: 其中包括杀人、偷盗、强奸、私斗、泄密乃至叛逃等几大罪行以及刑罚标准。 没有太复杂,最高刑罚标准就是死刑,其次是劳动改造,比如说发配到后山去采矿挖石头。再次还有收回田地,罚没粮食,乃至驱逐出村等。 法条很简单,一听就懂。 一旦有人触犯以上法条,甭管有没有人上诉,一旦被警务小组侦知,就会着手调查。 一旦调查清楚,罪状确凿,就会移交到总镇署,由总镇亲自连同村公所的两位主事组成联合审判庭进行审判。 虽然跟现代社会的法庭比起来就是个草台班子,但是在这个时代看起来已经相当有进步性了。 村民们刚亲眼看到堂堂一县巡检都被处决了,再听了这些简明扼要的法条,心中一下子生出了敬畏感来。 马典史在一旁旁观,腿抖的更厉害了。 不光是冷的,更多是是吓得,以及心中忽然涌现出来的一股震撼感。 这些反贼跟他印象中的反贼完全不一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