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功在社稷-《晋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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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滴,皇后“功在社稷”。

    您把俺们搞糊涂啦,皇后若诞育皇子,倒也可以说是“功在社稷”,可是,皇后所出,皆为公主啊?

    莫非,皇后又有孕了?

    也不对啊,即便有孕,也还不晓得生男生女呀!

    朕说的不是这个!朕说的是——

    皇后一俟册立中宫,即“简出宫人”,这不是“功在社稷”吗?

    这?

    臣下们瞠目结舌中……

    我勒个去——

    还真可以算是“功在社稷”呢!

    皇后“简出宫人”,难道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吗?何以可上升到“功在社稷”的高度?

    这,就要从世祖武皇帝说起喽!

    司马炎做皇帝,其本人的服用,并不算如何奢侈,可能还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著称的臣下——诸如何曾、石崇、王恺等;也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楼堂馆所建设——司马晋的宫苑,完全承继自曹魏。

    但这位老兄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好色,无可救药的好色。

    泰始九年,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

    这次大“采择”,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还发生了冲突:

    司马炎假模假式的请皇后杨艳(就是杨芷堂姊了)替他选小老婆,“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司马炎看上了卞氏女,杨艳义正辞严:“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

    司马炎终于火了:老子自己选!

    不过,虽发生了令人尴尬的冲突,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响,直至杨艳崩逝,司马炎对她,一直是敬爱有加的。

    不过一年之后,泰始十年,又诏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史载,“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留意,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彼时,吴还好好儿呆在江南,同晋南北对峙中。

    本来,像泰始九年、泰始十年一类的大“采择”,正常情形,应留待天下一统之后再做的,但是,司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灭吴;第二年,即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春,三月,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

    孙皓亦是以好色著称的主儿,他的眼光,应该不坏,介个……不好浪费呀!

    算一算,单单这三次大规模的“采择”或曰“诏选”,司马炎就替自己拢了多少小老婆过来?

    之后的事情,就是大伙儿非常熟悉的了:

    “帝既平吴,颇事游宴,怠于政事,掖庭殆将万人。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宫人竞以竹叶插户,盐汁洒地,以引帝车。”

    “殆将万人”呢。

    司马炎生活方式的改变,对国家政治的影响,不止于“怠于政事”——就是自彼时起,后父杨骏及弟珧、济始用事,势倾内外,时人谓之“三杨”,而旧臣多被疏退。

    政治格局的变化,原因很复杂,认真说起来,齐王攸直接、间接的影响应该摆在第一位,但无论如何,司马炎生活方式的改变,同为重要原因之一。

    司马炎日子过得舒爽,但这样的日子,是要花大钱的,一万个小老婆,每一个都要衣绫罗、食珍馐,珠宝首饰、胭脂水粉亦是一个也不能少,算一算,拢共要花多少钱?——吓死个人!

    宫内、宫外,城内、城外,所有的禁军拢在一起,也不晓得有没有这一万个小老婆更花钱?

    如此花法,就是皇帝也撑不住了,而司马炎做皇帝,还算有底线,不好意思再向政府伸手了,可一回头,小老婆们正在嗷嗷待哺中,咋办?

    卖官。

    卖官?

    是滴。

    也不算啥有底线啊!

    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即“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的第二年,春,正月,司马炎亲祀南郊。礼毕,喟然问司隶校尉刘毅曰:“朕可方汉之何帝?”

    以清刚著称的刘毅的回答大出志得意满的皇帝的意料:“桓、灵。”

    司马炎愕然:“何至于此?”

    刘毅:“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司马炎尴尬大笑:“桓、灵之世,不闻此言,今朕有直臣,固为胜之!”

    刘毅为加强效果,说话夸张了些——汉桓帝不去说他,汉灵帝的卖官所得,哪里会“入官库”?

    但无论如何,“陛下卖官钱入私门”,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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