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我记得。那是丐帮的一个小乞丐。他突然出声问,学佛只要慧根,不需善心么,和尚里也有坏人,坏和尚学了厉害的武功做了坏事,那又该怎么办。”林少意缓缓道,“那小乞丐胡搅蛮缠,本是无心。他问了之后便被丐帮长老拖了回去,那问题虽与当日辩题无关,但方丈仍回答了他。” 沈光明心头怦怦跳。他想起了方大枣在教他刑律时说的事情, “你说小错寺内自惩,大罪便依朝廷律法,绝不姑息。”林少意缓缓道,“若犯根本**,或生事惹祸者,白方丈公议,或禀有司(*注),是不是?” 性苦面无表情,不发一言。 “性严杀人,已是刑名重罪。”林少意一口气说了下去,“既是刑名重罪,例属有司。国法大于寺规,性严应交送衙门,不可再回寺。” 沈光明已紧张得手心出汗。 方大枣与他说过,刑律绝不会遗漏任何一个江湖帮派。江湖是江湖,是存在于皇天后土上的江湖。 以寺规来看,性严犯了杀戒;而依律法来的话,他是杀人犯。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林少意知道少林是根基深厚的古老寺院,性严又是在性苦诱导下来的,极难在江湖规矩上讨回公道。性严是刑堂首座,若是擅自取了他性命,少林和性苦难免借题发挥。他不能选择这种鲁莽的、可能将唐鸥置入无穷追逃生涯的愚蠢方法。 于是他选择了这样一条江湖人向来不屑的路子。 性苦果真冷笑。 “江湖事江湖了。林盟主毕竟年纪小,却不知道江湖与朝廷,向来楚河汉界,各不相关。”他说完之后,慢慢又吟诵了一句佛号。 林少意浑不在意:“如此说来,倒是方丈孤陋寡闻了。朝廷早就想涉足江湖纷争,却苦于没有机会与借口。此番少林寺刑堂首座杀人犯事,他在江湖上也算个响亮的人物,少意盟正犹豫是否该将消息传开。方丈所言甚是,林某毕竟年纪小,一时间倒想不出比这个更合适的机会。” “林少意!”性苦大怒,“你身为武林盟主,竟想将朝廷势力扯入江湖?!” 林少意问:“方丈不愿意?” 性苦怒道:“绝不愿意!” 林少意连连点头:“如此甚好。方丈不同意林某的法子,林某也不接受方丈所说的寺内肃众,那我们便用江湖方式解决。有仇报仇,生死无怨。” 性苦一愣,再次审视了林少意一眼。 他于这个瞬间才真正明白林少意的用意。 林少意看似想将性严交给司法,但他这一套言语陷阱里,还藏着另一层内容:若是性苦同意将性严交给朝廷,林少意便罢休了,因性严必死。若是性苦不同意,他便自然而然地引出“江湖法子”来:恩仇各报,不得寻仇。这个江湖法子,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而林少意和唐鸥等人的最强烈愿望,无非是让性严偿命。如此说来,或者他们已有了让性严在“江湖法子”里丧命的把握,或者是性严已经死了。 性苦心中一凛:自己面前的年轻人心思缜密,值得提防。 他开口问道:“你们将他杀了?” 林少意平静道:“大师去去便知。” 说罢他转身往山道上走。性苦迟疑片刻,跟了他上去。唐鸥和沈光明紧跟在两人身后,背后是一长溜的和尚。 沈光明不理解林少意打的什么主意,只隐约听到前方两人低声说话。唐鸥凝神去听,突然道:“和尚不对劲。” 沈光明立刻紧张起来:“哪儿不对劲?”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