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用半个时辰的时间,让钟无艳爱上了斗地主。 用一个晚上的时间,不仅让钟无艳输掉了今天得到的四锭黄金,还让钟无艳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金币全都掏了出来。 如今一行五人,除了常风之外,也就张良最富有了。 “我不服气,我想知道斗地主你为什么能一直赢下去?” 第二天早上,在众人赶路的时候,钟无艳都还在对斗地主一直输这件事情耿耿于怀。 “人和人的头脑有巨大的差异,我之所以能赢,是因为我掌握了智慧。” 听到张良的话,钟无艳的眉头微微一皱。 “你的意思是想要告诉我,我是个笨蛋,所以才会一直输?” “如果你是一个聪明人,这一句话你就算想到了,也不会把它说出来。” “哼,等我弄到钱之后,我一定会把我今晚输掉的钱全部赢回来。” 钟无艳冷哼一声,又将视线落在了程咬金的身上。 “搅屎棍,把你身上的钱借给我,等到我翻本之后,我可以给你分红。” “你找我借钱?我看你是找错人了。我现在连自己都已经输给张良了!” 时间转眼间过去了三天,在这三天时间里,常风一行人不断的深入南荒,渐渐的对南荒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当纣王统治的朝歌还是强大帝国的时候,南荒这一片不毛之地,是发配罪犯的地方。 也正因为如此,南荒人的基因里面都流淌着暴力的因子。 再加上南荒的土地贫瘠,所以混乱一直都是南荒的主旋律。 南荒有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还有几个不大不小的国家。 诸多的势力相互之间不断的征战,几乎每一天在南荒这一片土地上都会有战斗发生。 然而以前的这些战争,终究还是不如血族之灾恐怖。 凡是血族之灾蔓延而过的地方,不分男女老幼,纷纷遭受屠戮。 部分人被吸光鲜血长眠于世,部分人被成功转换为血族人,然后加入到新的屠戮之中。 幸好,钟无艳没有让人失望。 在钟无艳的带领下,众人一路上还算是有惊无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