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行刑-《我被迫在古代做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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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在外游荡了一天,就急匆匆地坐船走了。
只要给他自由,他有大把的时间去闲逛,何必为了一时之快,而舍弃他这一生的自由?
李昌宪只给他派了一千人的队伍,还带走一种大杀器,数量不多,只有两柄而已。
这是根据李昌宪提供的设想,研究院经过几年的改造和设计,早在半年前就制造成功了。
因为此种武器威力太大,暂时列入特等机密文件,没有李昌宪的许可,外人也无法见到。
在徐海走后的第二天,万陵县突然加强了戒严,无论是万陵县、新城、岭南府,还是广州城、剑南府和石国、真腊诸国。
大批的军队出动,各县县衙也参与了拦路封锁,查抄了万陵县十家大户人家,光抓走的人有数百名之多。
其中最让人震撼的是,方家倒塌了!除了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方家人全部被捉拿归案。
方大勇和他的两个儿子,连同方氏一族二十多位实力派人物,全部被扣上了枷锁。
具体被抓的原因还未透漏,但是有人说是方家背叛了万陵县。
当时引起了众人的唾弃,方家这才过上了几年好日子,就开始做妖了。
这可谓不作死,就不会死!
李昌宪给这些人的批示,只诛首恶,余者按照罪责大小,逐一法办。
这一天,万陵县在县衙外广场搭建了一个很大的台子,打算在万陵县老百姓面前公开宣判。
“方大勇,年龄五十八岁,曾任万陵县通商司的司长,为万陵县商路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近年来,纵子行恶,密谋霸占私人田地上万亩,贪污钱财四十八万九千六百三十两。
经万陵县刑律司裁定,方大勇罪大恶极,不足以弥补他以往的功劳,所以判定斩立决,自宣判之日起立即执行。”
“方人,武器管理司的主管,不但和其父亲一样贪赃枉法,还利用其管理军中武器的便利,向外出售了刀、弓等兵器两万余套,盔甲三万多副。
另外还巧立名目,私自隐瞒了两万支火枪,子弹十万余发,炸药上千斤。
经万陵县刑律司裁定,方人罪大恶极,所以判定斩立决,自宣判之日起立即执行。”
“方之,新港稽查司的老大,同样罪大恶极,多年来利用其职务之便,勒索来往商人,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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