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十八天!” “好,你说了算。” 两人吃完饭,莫君收拾碗筷进厨房洗碗。 等她洗好出来,林木把家里的窗帘都拉上了,还把客厅里的茶几和沙发搬到了角落里。 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旁边还立了几个个射出强烈光线的奇怪东西。 “来,知荷,过来站这里。” 林木手里捧着相机,拉着莫君走到被各种灯光聚集的地方站住。 “做什么?”莫君不解。 “我打算邀请你做咱们店的形象代言人,我给你拍几张照片,让广告公司制成宣传海报贴在店里,你愿意吗?” 林木解释并问道。 莫君点点头,随即道:“我不穿那些不知廉耻的衣服!” 她在街上和电视上看到过那些所谓的广告海报,里面的女人都穿的很少,非常的不知羞耻。 “你放心,咱们是正规的宠物店,当然不能搞什么擦边球。” 林木信誓旦旦地保证,随后嘿嘿一笑,搓着手道: “不过你现在这身衣服也不行,要不我给你找一身你试试?” “什么衣服?”莫君警惕地看着他,总觉得这个贼子好像又在转什么歪脑筋。 “上次我不是给你买了好几套吗?现在都还在柜子里吃灰吧?我去给你找出来。” 林木微笑道。 “我自己去。” 莫君连忙跑进自己的卧室,还不放心地探了个脑袋出来警告道: “你不许进来!” “好!” 林木答应,片刻后朝卧室里的莫君喊道: “知荷,那件鹅黄色的长裙也不错,我记得你好像前天洗了挂在阳台上是吧?我给你收进来。” 说着朝阳台走去。 “哎呀!不要!” 卧室里的莫君脸色一变,跑出去正要阻止,却见林木已经走到了阳台,抬头看着晾衣杆上的衣服,怔怔地张大了嘴。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