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律师介绍了合作协议的大致内容,主要有几方面: 第一就是软件开发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严格保密所接触到的算法、数据等一切用到的资料。 不得将此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更不能将之用于其他的软件开发等一切商业行为。 第二:凌云享有开发出来的软件的一切著作权、版权、商业利益等。软件开发小组成员接受凌云支付的报酬即视为放弃其他的一切权利,包括不仅限于署名权等。 说白了,就是软件开发小组的成员就是个工具人。 雷布斯等人对此倒无异议。反正最关键的算法架构也是别人的,自己几个只是照之翻译成代码并润色而已。 这种软件外包项目他们之前也做过,大致也都是这种套路。 接下来的就是报酬问题了,来之前雷布斯等人也商议过他们的开价,不过现在情况有点复杂。算法架构这些东西是别人的,自己就是纯属于码农。价格开太高怕金主会不同意。 不过金主看上去不太在乎钱,价格开太低了又觉得自己吃亏了。 最后雷布斯狠狠心,报了个300万的价格。他估算了一下工作量,觉得四个人一个半月能完成。他觉得300万这个价格是比较合适的。 凌云一直没说话,他听完雷布斯的报价后,想了想,说他可以先支付300万作为开工的预付款。 等软件开发完成后,根据情况,再支付一笔奖励金! 凌云准备软件开发测试完成后,如果效果不错,能达到他前世接触的那套产品80%的相似度,那么他再支付500万人民币奖励给雷布斯等人。 毕竟这个软件的价值他再清楚不过了,区区的800万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律师又把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纪律说了一下,所有人在项目正式开始后完全切断和外界的一切联系。 电话和网络都不许使用。实在有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负责项目保密的工作人员说清楚,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使用电话或者网络。凌云已经协调了县公安局的两名干警临时充当项目保密负责人。 软件开发小组的所有人员都集中封闭管理,不得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必须提千申请。同样的,项目保密工作人员会全程陪同。 违反保密协议会面临巨额索赔。 凌云笑着和雷布斯说,给他们3天的时间处理完私事,3天后项目正式启动。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