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反击-《重生之经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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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的律师在向网络平台申请调查参与造谣传谣账号的注册信息被拒后,愤而向法院提告了5家互联网公司。
这是华夏第一例网络言论侵权案件,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凌云的律师向记者表示,互联网企业在向用户授予上网账号的时候,就赋予了这个账号的虚拟人格,互联网企业应当确保账号的使用者具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否则就是失职。
如果互联网企业不能说明账号使用者的情况,那么有理由怀疑这些账户是被互联网企业自己操控。下一步不排除向这些互联网企业发起诉讼,要求巨额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
凌云的律师团阵容豪华,实力强大。那些被列入诉讼名单的互联网公司也是十分头大。
记者闻风而动,追过来要求采访凌云。凌云选择了一家来头最大的,《华夏青年报》。
凌云对记者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选择公开辟谣是因为相信法律的力量,凌云希望自己的这一举动能为推动法治的进步有所贡献。
互联网的不法言论的危害不仅仅是对陷入谣言风波中的受害者造成巨大的伤害。长久看,如果互联网上充斥着谣言和对个人合法权利的蔑视和伤害,互联网永远都将会是一个充斥着虚假信息的虚拟世界。
凌云说,他一直坚定地看好互联网的发展,多次呼吁发展互联网经济。他坚定地认为互联网不是一个虚拟世界,未来一定是我们所有人生活中的一部分。他这次的举措不仅仅是为自己讨还一个公道,也是要让人对互联网上的不法言论的危害有个认识。
他提醒一些不法分子和别有用心的投机分子注意,“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凌云也公开回应了所谓的花钱买荣誉的说法:
“市三好学生”既非是“希望工程”的主管部门颁发的,评选标准也没有把向“希望工程”捐款多少作为一个门槛,何从谈起自己向“希望工程”捐款是花钱买荣誉?
凌云开玩笑说公益应当要论迹不论心,论心世间无完人。人们应当要看到公益行为的本身,不要动不动就去揣测公益行为背后的动机。如果对所有的公益行为都要穷究背后的动机,甚至有一些诛心之论的话,实际上是对公益行动本身的一种伤害。
当然,公益行为也应当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只要怀着一颗大爱的心,哪怕是为公益行动捐出一块钱,也应当值得人们去尊重。
凌云坦言,他并不觉得他捐款30万就比那些从自己微薄工资里捐出十几块钱百把块钱的人高尚。大家都是一样的有爱。
当然,凌云也侧面回应了自己的财富来源,他坦言他用自己的稿费和其他收入以及热心股民的馈赠投入股市,所获颇丰,他也表示以后仍将一直关注和参与公益行动。
连同凌云的参访一起发出的还有一篇《华夏青年报》的社论,标题是《公益行动,论心还是论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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