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实在是惊吓。 这地方竟然住着一尊正神,难以理解。倒是知道,为什么说妖精已经被杀了。正神那可是! 常昆既然应了雷祖,便也没找他们麻烦。毕竟的确没有造成什么恶果,雷祖的面子还是要给——当然,若真造成了恶果,比如伤了隐娘,这事肯定不算完——不过以雷祖的大神通和智慧,若真如此,恐怕也不会开这个口了。 走了雷祖,城隍来了。 拜道:“拜见...” 常昆摆了摆手:“都是熟人,不必多礼。” 道:“今日之事,你去处理一下,梦中抹去知情者记忆。免得给我引来鸡毛蒜皮的麻烦。” 城隍忙道:“是,今晚就办。” 稍作闲聊,城隍也说起那两个皇城司的,说皇城司办案,到了地方,普遍流程是先见当地的地祗,城隍或者土地,了解了情况,再具体办事。 说这回来的这两个,多半是菜鸟,而且是玩票性质的菜鸟。一到钱塘,事儿没办,也不去见他这个城隍。 随后又告罪:“辛十二之事,小神既知之,更目睹之,却不曾捉拿审判,死罪。” 这事,他自己不说,常昆也要问他罪责。 “容你辩解。”常昆道。 “一则因小神也是得过且过,二则是五都巡环使薛尚书。那辛十二进城,到城隍庙报备,说是五都巡环使的从属,小神怕见罪了五都巡环使,被他种种留难,这才装作视而不见。” 原来妖怪进城,都要到城隍处报备。这是地祗与妖魔之间的一个潜规则。 辛十二狐假虎威,为了便于行事,便假意说自己跟五都巡环使薛尚书有关系。而钱塘城隍虽不作恶,却也因阴神体系的大环境而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得罪五都巡环使,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常昆了然,道:“过便是过,功便是功。我署理阴神,其后自有处置。” 钱塘城隍拜道:“但凭处置,绝无怨言。” 打发走了钱塘城隍,常昆安稳了几天。 但随后钱塘又闹起来了。却是一帮军兵闹到钱塘来,闹的不可开交。其原因,还是那落水而死的郡王。 李公甫几天打捞,尸骨没捞着,料来是被鱼虾分食了去。也是没办法的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