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唔…… 对于肖默这看上去不是很专业的设备,马小玉有点无语。 不过,她还是叫上李伊然一起听。 歌曲小样制作的并不算好,还能听到一些嘈杂的声音,但两人却听得格外认真。 三分钟后—— “这首歌很好,我很喜欢,就这个吧。” 还没等马小玉开口呢,李伊然就直接说了出来。 马小玉张了张嘴,一时间竟然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按照商场的基本套路,她需要想办法去“贬低”一下这部作品,以便于给己方争取更多的利益和权益。 这不是什么耍心机,而是生意谈判途中的必要过程。 当然,“贬低”产品并不意味着瞧不上,毕竟,真要是没瞧上的话,也就没必要继续谈了。 双方都很理解这种规则,所以,在产品“品鉴”结束后,双方应当展开一些“唇枪舌战”的争锋,一方面是争取利益,一方面也是增加彼此的信任感,因为只有认可了对方的能力,才会对接下来的合作更加放心。 这事儿…… 听起来好像应了一句歇后语: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但很多时候吧,这种事情还真挺有必要的,商人们并不觉得厌烦,甚至还乐在其中,认为这事儿大有学问。 然而现在—— 李伊然这么一开口,直接让自家这边没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马小玉感到有些心累,她隐隐觉得这一幕有点眼熟,仔细一想,这不正是当年带着儿子买衣服时的场景吗? 十几年前。 马小玉远没有现在的成就,她不是什么金牌经纪人,只是一个混迹在职场底层的新人而已,没有名牌大学的基础,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长处,仅仅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宝妈而已。 那时候,她买衣服会去杂牌铺子,会跟店家讨价还价,因此养成了非常犀利的砍价能力。 但当她带着儿子去买衣服的时候,这犀利的砍价能力却全然没了半分用处。 原因很简单—— 儿子到了商场后,看中了某件衣服,就会说“我想要这个”,或者是“我就要这个”。 这个时候,售货员就会一脸微笑的看着她,内心笃定,这次不需要磨嘴皮子就能把衣服卖出去了。 而马小玉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她在尝试性讨价还价,发现没机会后,只能无奈放弃,最后“不甘心”的跟对方索要一双袜子,也算是得到了点心理安慰。 一晃,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马小玉本以为,自己相比起十几年前,已经成熟、精明了太多太多,那种情况断然不会再出现了。 但李伊然这个让她最骄傲的艺人,却狠狠的给了她一巴掌,让她彻底认清了现实。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