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十六章征途(三)-《士为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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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日渐西斜,霍去病下令就地宿营,除了谭智浩然二人陪着缔素去附近搜索水源,其他人卸下驼队的货,让骆驼得以休息,又生了篝火。子青在篝火边拔着兔毛,预备烤兔子。
瞧她把野兔背脊上的毛拔下来,当做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放入小布包内,最闲的霍去病忍不住凑过来,探手就把小布包拿过去,端详奇道:“你留着兔毛做什么?”
“兔毛可以做笔。”
子青有些紧张地看着他手中布包,生怕霍去病喘气略大些把兔毛吹跑了。
霍去病挑眉:“做笔?!”
“嗯,秋冬时候的老野兔背上所生紫毛,被称为‘紫霜毫’,是做笔的上上之选。所做出来的笔储墨多而不漏,耐用。”
子青耐心解释道,与此同时,想不作痕迹地从霍去病手中拿回小布包。可未料到霍去病偏偏不撒手,子青只得讪讪缩回手。
“兔豪我倒是知道,不过没想到是这老野兔背上的毛。”霍去病闲闲侃道,“你想做笔?也好,先做一根给我使使,让我看看好不好用。”
子青呆了呆,紫毫极其有限,这些兔子加起来都未必能做一支笔,将军这一开口……
“怎么,你不愿意?”
霍去病已从她不自觉颦起的眉尖看出来,心下有些好笑,毕竟还是年幼,这少年丝毫不懂得掩藏情绪。
子青思量着该怎么说才妥当,沉默半晌,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只能抬眼如实与他商量道:“若将军不等着用的话,下次再做笔给您行么?这次的笔,是我想拿去卖些钱两,有急用的。”
她目光甚是恳切,干净清澈,霍去病对上她双眼,定定看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道:“你干脆卖给我,如何?”
“您想买?”子青有些不可置信。
“嗯。”
子青只能道:“……那我卖您便宜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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