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别转让股权-《经城之雁子谷》
第(2/3)页
“啊?”
“我给你。”萧杰指了指关莎带回来的一大摞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已经打印好了,明天我帮你带去公司用碎纸机处理了。”
关莎:“……”
见到关莎一脸懵逼的样子,萧杰站了起来轻轻拍了拍关莎后背,“别签了。”
“不是……你知道桥森多贵么?”
“80万。”萧杰想也没想,这个数字自然是沈俪告诉他的。
“对,80万,这么多钱你确定你给我?”关莎有些不相信。
萧杰定定站在原地,大概有那么五六秒钟没说话,正当关莎想说什么的时候,萧杰道,“你如果想还,也可以。”
关莎闻言一脸黑线,万分不解,“不是,我不明白,就算牺牲股权不太值得,但他是桥森,他的设计拿过多少国际奖,我们的团队里如果有他……”
“一流的设计师不代表他懂得如何运营长租公寓。”萧杰目光冰冷,“他不当股东也不代表以后你跟他就不能合作。”
“但我没让他管公司啊,以后肯定都是我在管,他只是参股。”关莎强调,“而且他的股权才25%。”
“25%已经够多了。”萧杰说,“你随便翻翻一些大公司的创始人股权占比,很多也就20%至30%,有的甚至更少,你现在让一个设计师占25%,将来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失去绝对掌控权么?”
听到这里,关莎认为萧杰多虑了,“你看啊,如果我的股份都只有30%不到了,他的肯定更少,我们往后的每一次融资,不管是我直接转让,还是增资扩股,原股东的持股是同比例稀释的……”
萧杰双手插在了裤带里,“那万一他不同意同比例稀释呢?万一他每次都行驶优先购买权呢?”
关莎:“……”
“首先,《公司法》有规定,股东依法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萧杰说,“其次,就算是增资扩股按比例稀释,他作为原股东也可以按持股比例对新增发的股份行使优先购买权,尤其是如果你的投资协议里有反稀释条款的话,他的股权比例就被锁定了。”
关莎听后眨巴了好几下眼睛,“所以你是说……以后我卖自己的股票或者增发,他都可以优先购买?”
“如果他想,他就可以。”萧杰说,“尤其是反稀释条款……”
关莎不等萧杰说完便赶紧掏出手机打开邮箱,因为就在她进屋前不久,桥森的工作室才把他们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修改意见发了过来。
关莎的手指不停滑动着屏幕,果然,她看到了协议中的新增条款,其中“我司”指的是桥森工作室,公司指关莎的雁子谷(青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优先购股权
我司在公司发行权益证券时(发行“期权池”股份及其他惯例情况除外),有权利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2、降价融资的反稀释条款
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在公司上市前,除非获得投资方书面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发行新的权益类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即便投资方同意发行该等新的权益类证券时,在同样的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以维持其在新一轮增资或发行之前的股权比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