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怎么才三成?-《我复苏了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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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寺真希内心无奈苦笑,真可真是简单至极,又麻烦至极的誓言。
她承认此时此刻她有了退缩的想法,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发誓,不是为了她一贯的那点虚无缥缈的自尊心,更不是不想辜负西门对她的恩情,这一刻,她单纯是为了自己内心中想要改变既定人生的梦想。
“有恩必偿,有仇必报。”
大德寺真希在心中重复了这句话。
下一瞬间,如同之前林田光一样,一大段信息涌入了她意识之中,呆愣了半晌,大德寺真希才重新回过神来。
天誓术法有三系,“法决”能放出各自法术攻击,“变化”能变成其他事物,最后是“奇技”,无法定义归类,超越一般规则的特殊能力。
大德寺的术法属于“奇技”,名为“暗黑质屋”。
基本术力两千,加她原有的二百,现在是二千二。
能力其一,“鉴定”,能将看清或者承受的术法能力进行鉴定分析,并可以选择进行记录。
鉴定数量没有上线,但是只能在一本鉴定录上刻录十个能力,满了之后要再加必须移除已有的能力,被移除出鉴定录的能力不能再次被刻录。
能力其二,“典当”,凡属于自己的力量,不管是身体的机能,包括视觉,听觉甚至于生命力,还是某种能力,诸如单纯的灵力,术力,掌握的特殊力量或者持有的具有特殊力量物品,只要具备超凡的属性,都能当。
典当之后,将会视使用者典当价值,赋予使用者一种“鉴定录”上的能力,其威力会跟使用者自身的实力挂钩。
典当期最少十天,至多三十天,典当期越久,价值评估时会越大。
假设典当听觉,那么起码要当十天的聋子。
使用者要拿回自己典当物时,要付出相应的术力上限来赎回典当物。
能力三,“借贷”,使用者掌握一万格自身不可支配的术力,可接受他人的典当,会根据对方的典当物来给予他人相应数额的术力。
同样十天起步,至多三十天。
对方赎回之时,同样必须用自身的术力上限来支付费用,数额是借取术力的二十分之一。
这一笔费用,其中百分之八十归属不可支配的术力,另百分之二十加到大德寺真希的术力上限上面。
能力四,“发卖”,自己典当的东西或者他人确定不赎回的东西可以卖出,卖出之后会永久消失,同时得到一定术力,其中百分之八十会加入不可支配术力额度,百分之二十会加入使用者自身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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