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出宫-《酒小七宠溺甜文经典(共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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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无咎自己也无心上朝,但还是去皇极殿坐了一下,底下的大臣们也不知是听说了昨晚的事情还是接收到冯有德的眼神,总之非常默契地什么事情都没提,所以早朝很快便散了。
散朝之后,纪无咎接到暗卫来报,叶蓁蓁出了神武门便一路向北,并未回叶家。且她中途乔装之后,便失了行踪。赵致诚已让人描了画像,严查京城各门。
一路向北?没有回叶家?纪无咎一边思索着这两句话,去了慈宁宫。他告诉太后说叶蓁蓁突然染病,不能给她请安,其他妃嫔近期也用不着去坤宁宫请安了。
“你还想糊弄哀家,她分明是已逃出皇宫!”
纪无咎暂时没精力理会到底是谁传出去的消息,只是答道:“她并非出逃,而是带了朕的口谕。”
太后怒道:“如此顽劣,皇上不说治罪,竟然还为她开脱?”
“母后,朕今日心情不佳,便不和您绕圈子了。朕只有一句话,倘若有人趁此机会对皇后不利,朕决不轻饶。”
赵致诚回复的情报里说,整个京城各门都未见皇后出城。纪无咎这时候已彻底冷静下来,思路也清晰了。他只愤怒于叶蓁蓁对他的糊弄与绝情,却没有去想最关键的一点:
叶蓁蓁为什么要冒那么大险出宫?有什么事情是她十分想做,而且还只能出宫去做的?
打仗。
所以她肯定还是出了城。城门的看守之所以没发现她,大概是因为她乔装得太好。
“不用找了,她应是已经随着军队北上。”纪无咎对赵致诚说。他现在无比后悔当初一时兴起给了她虎头令,可是谁又能料到她胆大如此。
跪在地上的赵致诚心头一松:“皇上,是否需要微臣带人去军营迎回皇后娘娘?”
“不用了。这次,朕要亲自捉她。”
在离开京城之前,纪无咎要给叶修名和方秀清留份密旨,让他们俩全权处理他不在京城这段时间的军国大事。除此之外,他还得选个储君候选人,以防万一,至少能保证叶修名和方秀清不会追着来把他“押”回京城。
储君这个问题实在令人头痛,前面说过,皇室一脉子嗣单薄,纪无咎更是他爹的独苗。前几代里,皇帝每每多生几个儿子,便总要发生夺嫡之争,闹到最后还是只剩下一个。纪无咎他爹当年就是干掉亲哥哥之后上位的。
因此纪无咎翻遍了族谱,只找到一个稍微近一些的偏支子弟。此人是明弟的第五代玄孙,真论起来算是纪无咎的叔叔辈。经过先祖几辈的不懈折腾,这人已完全家道中落。他也一直是单传,四十多岁了还未娶妻,眼看着就要绝后。现如今他以走街串巷磨剪子磨刀为营生,勉强糊口。
纪无咎思量再三,认为如果自己一不小心让个磨剪子磨刀的当了皇帝,那帮言官怕是要把他的尸骨挖出来骂的。于是他大笔一挥,干脆选定了黎阳公主的儿子谭寄为储君备选人。一旦他纪无咎出个意外,谭寄就要被勒令改姓纪,过继给纪无咎他爹当儿子。黎阳公主是他姑姑,因此这个谭寄是他正儿八经的表哥,这样做也不算过分。而且让谭寄继承大统还有个好处:这个人脑子很笨,笨到扶不起来,他爹当年得了疯病不知所终,只有黎阳公主守着他,靠着皇室每年那点接济过活。所以谭寄在朝中没什么势力,倘若当了皇帝,也只是个傀儡,唯一作用就是保住那点皇室血脉。有叶氏和方秀清的操持,大齐国运应该会安然无恙。
所以说,虽然他纪无咎无比讨厌叶氏,但关键时刻能倚仗的,还是叶氏。
以上,纪无咎觉得其实都只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一时半会儿死不了,等收拾完那帮蛮夷,把叶蓁蓁的病治好,他和她多生几个孩子,到时候所有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怎么就想到和叶蓁蓁生孩子这上面去了呢?纪无咎稍稍有些别扭,他不是应该还在生她的气吗?
纪无咎离开京城的第二天,这份密旨才到内阁。叶修名和方秀清当场气了个半死,然而木已成舟,他们俩也不能做得太绝,怕引起纪无咎的反感,反而坏事。叶修名回到家,骂了几句小浑蛋,便进了自己收藏宝贝的私库,翻出一件宝甲来。
宝甲是纯白色的,触手光滑冰凉,柔韧结实。这东西名字叫作“蚕衣”,很普通的名字,但是有着极为不普通的功能:刀枪不入。它虽名蚕衣,却不是用蚕丝织就的,而是一种产于云南密林中的蜘蛛丝。那种蜘蛛数量稀少,身带剧毒,它吐出来的丝坚韧无比,一根丝能吊起来一头羊。当地一个奇人,收集这种蜘蛛丝用了几十年,终于织就了这么一件宝甲,后来辗转到了叶修名的手里。
现在,叶修名少不得要把它拿出来给纪无咎了。无论如何,这小浑蛋的性命最是要紧,比全天下任何一件宝贝都要金贵。
当天夜里,叶修名便派人日夜兼程追赶纪无咎,争取最快把蚕衣送到他手里。
且说这边,纪无咎一行人骑的都是千里良驹,追了三天,总算追上了三大营的主力军队。见到谈凤祥,他也不废话,直截了当地问他最近可有人持着虎头令进入军中。这事儿谈凤祥还真不清楚。虎头令这东西,因为涉及皇帝,所以见过的人也都嘴巴严,不会乱说。但是见纪无咎急得快要吃人的模样,他也不敢懈怠,赶紧让人传下去一层层地细问。
纪无咎又钦点了陆离来回话,结果陆离一脸茫然,不似作伪。他担心之余又有些安心:蓁蓁没有来找陆离。
过了两个时辰,一个神机营管弹药的守备被人带过来回话,说确实有人带着虎头令视察神机营。
纪无咎一听就精神了:“此人现在何处?”
守备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人是何身份,但见连谈总兵都对他态度恭谨,便有了分寸,恭敬答道:“甄将军只在军中待了两天,取了些火药和钢珠,便离去了。”
“甄将军?”
“对,他自称姓甄,是皇上钦封的武德将军,大名叫作甄威猛。”
看来应是她无疑了。
纪无咎的嘴角抽了抽,又问道:“她何时到来,又是何时离开?”
“甄将军于大军拔营当日便来了,是末将接待的她。因她说此事关系重大,所以末将未敢向任何人提及。她跟随末将巡查神机营各处,两日后便不辞而别了。”
纪无咎听他如此说,便已明白叶蓁蓁的想法。这女人聪明得很,肯定已经料到会有人去军营追她,又怎会等着被捉。她来神机营的目的,大概是要取些弹药。
不对。纪无咎眯了眯眼,以他对她的了解,她冒这么大险出来,不过是被战事吸引,倘若出来之后又不打仗,必然不能尽兴。所以她最后肯定还是会去辽东,只不过她打的主意是等捉她的人扑个空,回去复命之后,她再卷土重来。如今只须留人在辽东守株待兔,她早晚会自投罗网的。
那么她离了神机营之后,又会去哪里呢?
纪无咎看着地图,估摸着叶蓁蓁离开军营的位置。这女人好热闹,又带着虎头令,可以自由出入军中,在军队里折腾的机会她不会错过。所以她最有可能去的就应该是一个有驻军的大城镇……他的目光最终停留在地图上的一点。
蓟州。
蓟州城是京城正北方的咽喉要塞,长年陈有重兵。自女真吞并漠南蒙古之后,蓟州便直接面对着西北方的蒙古、东北方的女真两大势力。只不过两大势力的中心距此甚远,因此战火不会轻易波及此处。
当然,一旦此处燃起战火,那么整个京城,甚至整个大齐,也就岌岌可危了。
镇守蓟州城的是老将徐锡明,此人用兵沉稳,善守不善攻,在蓟州待了近十年,把这个军事要塞守得如铁桶一般。
叶蓁蓁又假冒了一回圣使,来蓟州城的军营巡视。她装得有模有样,用纪无咎的口吻把徐锡明狠狠地夸了一番,年近花甲的老将感动得涕泪纵横,对着南方拜了三拜,拜得叶蓁蓁都有些心虚了。
除了在军营狐假虎威,叶蓁蓁偶尔也出来玩儿。她出手大方,性格豪爽,长得又英俊潇洒,还与京中有着神秘的关系……所有这一切使甄将军的大名在三日内传遍了蓟州城内有头有脸之人的耳朵,不少人递了名帖想要结识一番。
于是,叶蓁蓁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认识了黎尤。
黎尤的来历也很神秘。此人懂医术,懂占卜,会弹琴,会作诗,舞得一手好剑,也耍得一把好菜刀。总之,五花八门高低贵贱他都会一点。
他穿一身白色棉布长衫,头戴浩然巾,一副文弱书生的打扮。但叶蓁蓁跟他交过手,知道他一点也不文弱。
他身材修长,长得……算好看吧。叶蓁蓁也不知道现如今该如何评价一个男子好看不好看,因为她发现,整天面对着纪无咎那种妖孽级别的脸,后果就是别的男人无论长什么样,搁在她眼里都只能算一般了。
不过黎尤有一个纪无咎没有的优点:他爱笑,而且笑起来特别温柔,让人如沐春风。再加上他博学广闻,对吃食一事独有研究,所以叶蓁蓁挺喜欢和他来往的。
这一日,黎尤邀请叶蓁蓁出门踏青,叶蓁蓁欣然应允。本来黎尤的意思是就他们两个,但是王有才不放心,厚着脸皮一直尾随着他们俩,像个变态似的。叶蓁蓁没阻止,黎尤也就不好意思说什么。
说是踏青,其实地上还并不很青,只极少数“心急”的小草,刚刚向土地外探了个头。得离远了看,才能看到这时候的大地被一片淡淡的绿色覆盖着,如一层薄到不能再薄的绿雾。北方的春天来得晚,此时的河刚化开不久,柳树也才悄悄地吐出绿芽,风早已不似冬天那般刺骨,变得柔软起来,带着温润的气息,整个世界显出生命蓬勃前的那一刻,仿佛一个婴孩刚离开母体时的第一声啼哭。
叶蓁蓁站在河边,看着身形灵巧的燕子穿杨拂柳而过。
黎尤在侧着脸看她。
她仰着头,未戴围巾,脖子上一片平滑。除此之外,未披铠甲的她,此时虽穿着男装,但是胸前……呃,实在束不住。
发觉到自己的想法似乎有点猥琐,黎尤干咳一声,低下头。
“怎么了?”叶蓁蓁问道。
黎尤未答,而是看着她腰间别的一把鸟铳,问道:“你带的这把火绳枪,可是传闻中的连珠鸟铳?”
“正是。”叶蓁蓁解下鸟铳,耍了个枪花,对着天空做了个瞄准的动作。她的连珠鸟铳虽和神机营用着同样的钢珠,但整体上比神机营标准的鸟铳纤细短小一些,更便于女子使用。
黎尤看着她这一串流畅飒爽的动作,不禁失笑:“能否借我一观?”
“不能。”
“……”
“你别介意,”叶蓁蓁把枪别在腰上,说道,“军器监说了,连珠鸟铳的制作方法是我大齐的最高机密,此武器轻易不能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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