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新学政(四)-《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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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很快地,有一个长篇大论从刘行的口中源源不断的说了出来。新的演讲内容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如何调配未来的师资力量。

    关于师资力量的控制上,刘行具体想到的做法是三招。

    第一招,刘行称之为“定级定职法”。具体的措施是无论是六所大学堂还是京华大学堂的教授,以后都每年进行考评。

    依考评结果评定七所大学堂教授的职业等级,并统一由礼部学政司负责调配、确定其未来一年或几年执教的大学堂。

    当然,这不是说一旦确定了教授的职业等级,那个教授就只能听从学政司调配了。刘行也不希望学政之事太多的权利集中在学政司手上,那样肯定会滋生腐败。

    更为重要的是刘行想要的不是一个刻板、一切捆绑住教授群体的新环境,而是想要一个有规矩、但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

    所以这就引出了刘行的第二招、“自选优则就业法”。

    这第二招顾名思义。就是给那些有了职业资质的教授们一定自由选择执业大学堂的权利。前提是想要自由择业,必须先取得吏部的“自转择业函”。

    那什么样的人能够取得“自转择业函”,是不是所有得到职业资质、有了等级评定的教授都可以获得这函件后,自由选择转换门厅、改去他家呢?

    当然不是,刘行再这一招里埋了一颗的钉子、那就是所有教授取得职业资质后,必须优先接受当时所在大学堂发出的三至五年聘任书。而且聘任期限满了之后,其所在大学堂有优先续聘的权利。

    如果有其他大学堂想来强行挖人怎么办呢?

    这一点也很简单,刘行的第三招就是针对挖墙角来制定的,叫做“转聘赔偿法”。

    你京华大学堂是朝廷唯一的官办大学堂,想要去凭官身去挖角人家那些官商联办大学堂的教授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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