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之(一)-《雄兔眼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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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锅这种东西,京城自然常吃,只是吃法风雅,与此地截然不同。锅子里大多是清水,鸡鸭牛羊一应肉类切作纸片薄,汆烫之后放入精心调制的蘸料里蜻蜓点水般掠过,然后送入口中,既美味,又不失情趣。

    但普通人哪有这副心思生活。这一带的暖锅,基本是一口锅子架着,刚出生的小羔羊剁成块丢进去,咕咕的炖着,再捡食客喜好的块子肉丢进去,熟了捞出来,拿小刀切了,蘸些粗盐就吃。

    羊肉未经处理,总有些腥膻味。薛凌好久不吃,猛然间一大口,咽下去,就涌起一阵呕吐感,赶忙又灌了一大碗酒,呛的咳嗽连连。

    桌上的人早就没了动作,瞧着她笑道:“这是第一次来这儿吧,这般吃法,有几个人受的住,你切的薄一些,再蘸些盐巴。”

    小二早就添了一副刀具碗筷来,身边的人在锅子里捞了一块腿肉放薛凌碗里。

    她迫不及待的拿了刀要去切,左手才放上去,被烫的一抖,赶紧缩回来,摸到自己耳垂上。惹一桌子哄堂大笑。

    有人戏谑到:“我说小兄弟从哪来的,这是在宁城第一顿饭吧。”

    薛凌吹着手指,她不是第一次来了。可以前,这等东西,薛弋寒不会单独带她来吃。其他时候,无论在哪,鲁文安一向是切好满满一碟子给她,哪儿有需要自己动手的机会。水雾热气熏的人眼微红:“是啊,可不就是第一次,几位大哥呢。”

    “怪不得。嗨,看你是个富贵样的,这个季节来这受啥罪,六七月过来,才美呢。我们都是跑冬的,就吃这口饭,没办法,不过年年如此也习惯了。”

    薛凌扬了扬眉:“我有东西被人偷走了,一路追到这。”

    “这调调,咱就不懂了哈。啥玩意儿这么重要,不报官府,自个儿追来了,看你细皮嫩肉的,你家人咋也舍得你一个人出来。”

    薛凌总算切得几片羊肉,直接拿手拈起去蘸了盐巴塞近嘴里,囫囵着说“我偷跑出来的,阿爹不许的。这肉真好吃,酒也好喝。”

    是真的好吃啊,是她念了近三年的那口热气,是她心头仅存的一点念想。就快要到眼前了,快到了。

    吃完一根腿骨,干脆抱着酒坛子又饮了几大口,薛凌才抹了抹嘴,看一桌子人都盯着自己,拱了拱手:“见笑了,这一路,都是吃些干饼子,几日没见油腥了。”

    刀疤脸道:“年纪虽小,酒量倒是不错,早些回去吧,家里人怕是要担心死了。这地儿,又不是啥好地方。”

    有人抢话:“我看小兄弟倒是个爽快人,不像那些高门子弟。我们货物也办的差不多了,过几日就要启程回,你要不要与我们一道走,路上也好多个照应。你这一身唇红齿白的,遇上个土匪,都不知道被扒几层皮。”

    “我?我还要去平城的,我不怕。”薛凌拿起剑来晃了一下,剑穗上两只兔子碰撞着,格外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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