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早早入睡,第二天一早就和菲菲同一个时间起床,脑袋没有了疼痛感。 两人在家里一顿忙碌,然后乘坐电梯下到公寓一楼,在专门停放电动摩托的地方,沈星打开一辆天蓝色小摩托的电子锁,将它推了出来。 这是他购买的、昨天刚刚送到的小摩托,小摩托看上去似乎很小巧,但座椅宽敞,两个人坐上去不会拥挤,何况菲菲还小,根本不占地方。 电动小摩托的前方就是充电桩,一个充电桩可以给至少三个小摩托同时充电,非常方便。 不仅如此,沈星在摩托车的座椅后面增加了一个椭圆形的储物盒,可以将菲菲的书包放在里面,即使下雨也不会淋湿。 同时座椅下面的空间里,还备有大小头盔,雨伞、两件透明亮畅的亲子雨衣,可谓一应俱全,该考虑到的,沈星都考虑到了。 不过这几天天气很好,不用什么雨伞和雨衣。 沈星跨上小摩托时,菲菲站在一旁盯着他,有些担心的道:“沈叔叔,我从没看你骑过小摩托,到底行不行啊?” “没问题,叔叔以前上大学经常骑。”沈星笑道。 脑海中浮现出以前在大学时期,带着叶听骑着小摩托沿着学校外那条不大的公路一路狂飙的拉风场景,留着郑伊健的头型,长发飘飘,额头和手背被风吹得冰凉,后背却极其缓和,因为叶听在身后紧紧的抱着他。 不仅如此,叶听还会故意往他耳朵里吹气,伴随着偶尔传出的清脆笑声,时光仿佛永远定在了那一刻。 那个时候的感觉,仿佛这就是人生最美妙的一部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 很奇怪,浮现这些记忆时,脑袋很正常,没有刺痛感,而且记忆也非常通畅,毫无保留的全都记得起来。 沈星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让菲菲爬上来坐到身后,按了一下喇叭,发出“哔——”的一声。 “走了,出发!” 从大湖公寓出发,途径五个街区,到达新城与老城区的交界处,也就是沈星的听物小店位于春雨街的位置,然后再过五分钟才能抵达菲菲的学校。 刚开始菲菲将沈星的衣服抓得很紧,明显有些害怕,但过了一会儿就放松下来,伸出两只小短手,只是堪堪能够抱着沈星的腰,右脸贴在沈星的背上,一路上都在和他说着话。 其实沈星的速度并不快,毕竟安全才是第一。 将菲菲送到学校后,他原路返回,把小摩托暂时停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把店门打开,开始收拾里面的东西。 本来又是一段时间没有开业,店里已经积了灰尘,但店铺马上就要搬迁了,所以没有打扫,而是在附近的一个卖家电的店铺里找到了大量空纸盒,开始装木雕。 木雕中间用泡沫阻隔,以免碰撞后发生损坏。 大约一个小时后,等木雕基本装完了,治安厅的人陆续来了七八个,帮着沈星小心翼翼的将店里的工作台和雕刻工具包好,运到了店门外。 很快来了一辆小型货车,将这些东西一股脑儿全部装了进去。 因为新店铺那边已经打好了柜台和陈列柜,所以根本不需要再使用那些老旧的柜台木桌。 不过现在店里的这个小茶几非常精致,沈星有些舍不得,所以同样搬运了过去。 到治安厅隔壁的店铺下货时,周道和丁文鹰也来了,两人随便帮着打扫了一下店里的卫生,以显示对沈星的友好和重视。 不过沈星看得出来,胖子丁文鹰平时就是不怎么做家务的人,抹布擦干净桌子后,他顺手用抹布的同一个位置擦了一把自己满脸的汗。 身上肉太多,稍微动一下就容易出汗,丁文鹰即使是一个灵活的胖子也不例外。 坐着休息一阵,算是也给沈星帮忙了,随即丁文鹰拉着周道去附近吃牛肉拉面,说是吃了后给沈星带一碗回来。 不多时李乃婧也到来了,给他带来了一个新的来自特调组的专用手机,号码也是专用的,可以和外面其他电话互通,不过一旦与自己人打电话时,则可以自动接入专用线路通道。 沈星操作上手了一阵,此时李乃婧帮着把店里的卫生彻底清扫了一遍。 忙完后,她只有鼻尖凝出一滴汗珠,看上去晶莹剔透,拍了拍手,乐呵呵的道:“打扫卫生还是个细致活,你们刚才这么多大男人挤在这里,即使打扫一天也没有我这么一会儿的效果。” “还是奶精姑娘周到细致!不然准得累死我!”沈星立刻拍了一顿彩虹屁。 李乃婧微微跺脚,“虽然我们已经很熟了,但你也不准叫我奶精。嗯,这是我男朋友叫的。” “好的,奶精姑娘。” 第(2/3)页